堅持以激勵為主、懲戒為輔、先警示后懲戒的原則,建立健全信用聯合獎懲制度。今年,烏魯木齊市將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紅黑榜”發布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
近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施行《烏魯木齊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商務誠信建設、社會誠信建設、司法公信建設,開展誠信宣傳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
《方案》要求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負責指導本行業信用獎懲工作,制定信用信息記錄和披露制度,及時將信用信息提供給市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并依法向社會發布。開辟失信舉報平臺,建立和完善失信舉報聯合核查、懲戒制度。
烏魯木齊市將建立健全社會信用制度和標準,制定烏魯木齊市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制定市級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建設規劃,全面整合我市相關行業、部門所記錄的社會成員信用信息,實現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方案》分五年實施,2016年,烏魯木齊市將編制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十三五”規劃,2017年~2018年為全面組織實施規劃階段,2019年~2020年是完善提高階段。
到2020年,烏魯木齊市將建成能夠體現烏魯木齊特色,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全社會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經濟社會發展信用環境明顯改善,“信用烏魯木齊”建設水平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