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償債務,就上“失信黑名單”。作為全國“有效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示范法院”,江夏區人民法院通過健全、規范相關制度,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失信懲戒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推進失信懲戒
明確程序“三步走”
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施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失信被執行人要求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江夏區法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制度的工作細則,明確了三個程序: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錄入程序、刪除程序、監督程序。
2009年6月23日,南寶物業服務公司以拖欠物業費為由,以何某及其女兒為被申請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0年2月8日,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何某及其女兒連帶支付物業管理費、滯納金及仲裁費共2.3萬余元。
何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長期不知去向,導致該案歷時5年未執結。去年1月16日,江夏區法院將何某及其女兒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在當月23日,何某要去外地參加女兒的婚禮,但他在買飛機票時受阻,才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名單。何某立即與江夏區法院執行局聯系,3天后主動到法院交清了所有款項。
微博媒體曝光
熟人鄰里監督舉報
江夏區法院一方面在本院門戶網站開辟專欄、通過法院微博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另一方面將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點名道姓”公布在媒體上。鑒于大部分被執行人為江夏人,為達到更好的曝光效果,江夏區法院與江夏區文明辦合作,將相關信息曬上市民休閑中心的戶外電子大顯示屏上。
江夏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劉焱介紹:“親朋好友間的口耳相傳對被執行人更有震懾力,迫使部分被執行人礙于臉面,主動聯系法院。同時,通過被執行人的熟人和鄰里的監督舉報,法院將更容易追查到他們下落。”
2014年10月25日下午,江夏區法院首次將被執行人照片曬上大顯示屏,當晚就取得了效果,被執行人邵某打來電話,主動表示要還錢——邵某曾欠款達200余萬元,法院判決生效后拖了3年不還錢。這次邵某的信息曝光在電子顯示屏上,他覺得在親友面前很沒面子,更擔心影響自己的生意。第二天,邵某就主動找到法院,最終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分期還款的和解協議。
借助網格管理平臺
老賴無處遁形
執行難,第一難在查人找物上。2015年起,江夏區法院每季度向江夏區網管中心推送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照片。網格管理員在日常巡查中,對這些人的動向進行重點關注。
被執行人張某欠款40余萬元,法院判決生效后拒不履行,5年中常與法院玩“貓抓老鼠”的游戲。2015年4月,根據網格管理員提供的消息:張某最近現身,還買了一臺挖掘機。法院得到消息后,立刻找到張某。張某無處躲藏,最終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同意將挖掘機做抵押,交納部分欠款,剩余部分分期支付。
目前,江夏區法院已向江夏區網管中心推送重點失信對象數百人,均已上網進行管控。
司法制裁跟進,加大失信法律成本
去年,江夏區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夏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010年,被執行人夏某與妻子欠廖某的錢不還,被告上法庭。江夏區法院將夏某夫婦經營的石灰廠查封,判決夏某夫婦須清償廖某的38.3萬元及利息,但夏某夫婦仍然將石灰廠以50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他人,并逃至外地不見蹤影。江夏區法院以夏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他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15年2月7日,警察在廣州火車站將夏某抓獲,夏某最終難逃法律制裁。
武漢某公司老板徐某欠款達1030萬元,卻遲遲不執行法院判決。限制令下達后,因業務經常需要出國的徐某無法出國。在2014年出行受限后不久,徐某先交納600余萬元欠款,2015年還把自己的一棟別墅做抵押,了結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