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設在國家質檢總局的中國WTO/TBT-SPS通報咨詢中心消息:
新西蘭
發布食品類膳食補充劑標準
新西蘭于2008年8月7日發出G/SPS/N/NZL/409號通報,告知新西蘭食品安全局發布了一項有關食品類膳食補充劑成分及標簽要求的食品標準———新西蘭食品(膳食補充劑)標準。新標準將吸收大部分澳新食品標準法典的內容。新標準擬定過渡期為兩年,在此期間,食品生產既可以執行食品類膳食補充劑的現行要求,也可以執行新標準。
新標準批準生效日期未定。
韓國
發布水生動物疫病控制法案執行條例
韓國于2008年8月4日發出G/SPS/N/KOR/284/Add.1號通報,告知韓國食品農林漁業部發布了一項總統令和部級條例以執行水生動物疫病控制法案。該總統令和部級條例規定了水生動物疫病控制法案的所轄事項,以及執行所轄事項必要的其他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補充應向主管機構通報的水生動物疫病,有流行性造血器官壞死病、傳染性鮭魚貧血病、三代蟲病、波納米亞蟲病感染、馬爾太蟲病感染、海水派金蟲感染、奧爾森派金蟲病感染、凋萎綜合癥感染、鮑魚病毒性死亡、小龍蝦瘟疫、球體桿狀病毒病(草蝦桿狀病毒、四面體桿狀病毒病、傳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壞死病毒、傳染性肌肉壞死病、白尾病及其他由食品農林漁業部在官方公報上公布的疫病。規定了如何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及如何承擔診斷、醫療、隔離、流動控制與根除費用。規定了通報、監督、監控、流動控制、根除及風險分析的指南。由國家漁業研究開發所負責水生動物健康管理,由國家漁業品質量監督局負責活水生動物貿易的檢疫及國際水生動物健康認證。
該總統令和部級條例將于2008年12月22日生效。
新西蘭
擬制定食品(補充食品)標準
新西蘭2008年8月12日發布了G/TBT/N/NZL/46號通報,標題為:新西蘭食品(補充食品)標準草案2008。
該通報概述了新西蘭食品安全局(NZFSA)提案,提出了規定食品膳食補充劑成分和標簽要求的食品標準-新西蘭食品(補充食品)標準。新標準整合了大部分澳大利亞-新西蘭食品標準法規。新標準規定了一個兩年的過渡期,在此期間產品可以選擇遵守現行食品膳食補充劑要求或新食品標準要求。
該標準擬批準日期:待定,但不早于2008年底。擬生效日期:待定,但不早于2008年底。提意見截止日期: 2008年10月6日。
韓國
發布有關牛與牛肉可追溯法案執行法規
韓國于2008年8月4日發出G/SPS/N/KOR/274/Add.1號通報,告知韓國食品農林漁業部發布了有關牛與牛肉可追溯法案的執行法規。主要內容是:指定需要對牛肉包裝做出電子報告的肉類包裝商的范圍;對牛強制性耳標要求的免除,食品農林漁業部權力的代表及財政對于執行征稅和收取罰金的機構及程序產生費用的支持范圍;有關牛所有人報告信息(如出生聲明或其他)的方法、程序及期限;有關耳標的時間期限和方法、動物識別記錄的管理、標識信息公開及其他等;有關屠宰場、肉類加工廠及零售商如何標識ID號的規定等;有關組建可追溯委員會的規定。
本執行法規自發布之日起一年內生效。
新西蘭
修訂動物園貓科動物進口衛生標準
新西蘭于2008年8月5日發出G/SPS/N/NZL/408號通報,告知新西蘭農林部發布了動物園貓科動物進口衛生標準。
該標準在修改中最大限度地降低動物園貓科動物進口導致的狂犬病風險。規定,如果從受狂犬病感染國家進口貓科動物,則額外增加狂犬病抗體檢測要求以及抵港后檢疫的可能性。
該通報批準日期為2008年7月4日,生效日期為2008年7月25日。
加拿大
擬修訂航空管理法
加拿大交通部2008年8月28日發布了G/TBT/N/CAN/251號通報,標題為:加拿大航空管理法修訂提案(第I和VI部分-ELT)。
該修訂提案要求,在加拿大領空飛行的航空器安裝能夠同時發出406MHz和121.5MHz頻率信號的緊急定位發射機(ELT)或安裝符合406MHz ELT性能標準的緊急定位替代工具。修訂提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制定的建議,適用于所有在加拿大領空飛行的航空器,包括在加拿大旅行的外國航空器。
該修訂提案擬批準日期:在官方公報第I部分公布之后5至8個月內。擬生效日期:2009年2月1日。提意見截止日期:2008年10月23日。
加拿大
制定多項農藥殘留限量法規
加拿大近日發出G/SPS/N/CAN/294/295/296/297/298/Add.1多項通報,對農藥氟咯菌腈(Fludioxonil)、噻蟲嗪(Thiamethoxam)、苯甲酸甲酯(Ethametsul?鄄furon-methyl)、精喹禾靈(Quizalofop-ethyl)和三氟羧草醚(Sodium Acifluorfen)規定了最大殘留限量。
上述法規已經生效。
澳大利亞
擬修訂澳新食品標準法典
澳大利亞近日發出G/SPS/N/AUS/227號通報,澳新食品標準局(FSANZ)擬修訂澳新食品標準法典,調整有關各種農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以便使其與其他有關安全及有效使用農獸藥的國家法規相一致。涉及到的產品包括:在澳大利亞銷售的進口(及國產)食品。
目前該修訂草案正在評議中,擬生效日期為2009年1月。
《中國國門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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