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制定,經過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和海關總署等部門會簽,《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制定程序》(下稱《目錄制定程序》)日前發布。按照該《目錄制定程序》規定,重點管理目錄的制定過程采取政府主導、各利益相關方積極參與的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產品進入重點管理目錄,應當遵循“選擇產量較大,應用廣泛,其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對環境威脅、破壞大,對人體健康損害大的產品及材料”、“選擇國際公約中明確規定因污染嚴重而被限制的產品”等幾項原則。
【評點】《目錄制定程序》的公布,是繼去年3月1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之后,我國在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方面又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隨著目錄制定程序的先行出臺,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庫開始啟動,目錄工作就此進入了正常化和規范化的制定軌道,這或可意味著,在我國,電子信息產品的強制環保時代即將到來。
眾所周知,電子信息產品本身在設計生產過程中使用的一些物質是有毒有害的,比如鉛、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等,這些有毒有害物質一旦發生外泄或突變,便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也會對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上世紀六七十年代,IBM在大規模生產電腦的過程中,由于當時的環保意識較落后,治理工作未能跟上,致使大量有毒物質進入周圍環境中,工廠和村莊均被污染,村民無法居住,工廠也被迫關停。IBM迷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為了解決這一污染問題,至今已投入數千萬美元。
在我國,電子信息產品的污染問題同樣不能回避。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使電子信息產品消費擁有非常大的市場規模。然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一直沒有針對控制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法令。也就是說,進口到國內或在國內銷售的電子信息產品,是否含過量的有毒有害物質,并不受到法規的約束。而且,由于缺少相關標準和法規約束,近些年,我國的一些電子信息產品出口到歐盟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時,越來越受到當地綠色環保指令的制約。據悉,歐盟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實施后,僅寧波就有價值10億美元的電子產品因“環保不過關”而出口受困。
我國電子信息產業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所面臨的資源和環境壓力越來越大,這使我們認識到,要實現我國電子信息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把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當作一項基礎性工作,必須堅持從源頭抓起的思路和原則,將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納入行業管理,并實現法制化,同時推動電子信息產業結構調整,產品升級換代,提升(保持)我國電子信息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而《管理辦法》和《目錄制定程序》的出臺,表明我國在電子信息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的控制問題上,走出了一條既符合國際潮流,又有中國特色的漸進推進的道路。我們相信,只要我們能夠適應時代要求,在實現“中國制造”向“綠色制造”邁進的道路上,目標明確,腳步堅定,我們就一定能夠將我國的電子信息產業轉變為最環保、最節約資源的綠色產業。《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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