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設立政府質量獎
獎勵質量技術水平、自主創新和市場競爭力領先企業
本報訊 (記者沈 洪)8月26日,記者從廣東省質監局獲悉,為大力推進以質取勝戰略,廣東將設立“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對全省具有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成效顯著,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及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外處于領先地位,并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的企業,進行“廣東省政府質量獎”評選,給予獲獎企業50萬元的獎勵,并頒發獎牌和證書。目前,此項工作的組織機構、評選辦法等正在緊鑼密鼓籌備中。這也是廣東省政府迄今為止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
據悉,此次設立的“廣東省政府質量獎”,是指導全省廣大名牌、免檢產品生產企業建立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加快培育一批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實施以質取勝戰略的又一重要舉措,旨在建設現代產業體系,樹立卓越績效標兵,引導和激勵本省企業加強質量管理,提高產品、服務和經營質量,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這對廣東省順應現代市場經濟和國際競爭發展趨勢、推進和引領自主創新、建設創新型廣東具有重要的意義。
據廣東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透露,“廣東省政府質量獎”在企業自愿提出申請的基礎上,每3年組織評審一次,每次授獎企業數原則上不超過5家。評價標準按照GB/T19580-2004《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評分辦法參照GB/Z19579-2004《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評價項目包括領導、戰略、顧客與市場、資源、過程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經營結果等22個,滿分1000分。廣東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根據需要,將聘請國內權威質量管理專家組成當年度評審專家組,開展專家評審工作,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進行。
“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的評選有著嚴格的要求,獲獎企業必須是主導產品質量技術水平、自主創新能力、國際競爭力和發展能力等在國內外處于領先地位,產品質量長期穩定,在近3年國家、省級監督抽查中沒有不合格記錄,且企業必須經濟效益良好,經營規模、實現利稅、總資產貢獻率等近3年位居國內同行業前5名,上年度銷售總額居國內同行前5名,并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獲獎企業有義務宣傳、交流其質量管理的成功經驗,發揮模范帶動作用,促進省內廣大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
據了解,“廣東省政府質量獎”不實行終身制,獲獎企業一旦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主導產品經國家或省級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用戶對質量問題反映強烈或有重大有效投訴,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質量水平明顯下降,以及其他違反政府質量獎宗旨與原則的重大事項時,將被撤銷其省政府質量獎稱號,并向社會公告。《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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