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許 巍
因房屋中介未經允許將自己的兩居室房屋擅自改造成五“居室”出租,并將廚房改做臥室出租給人居住,北京市房主梁女士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將北京市中天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告上法院,要求與該公司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給付燃氣費630.99元、物業費655.70元,索賠精神損失費6000元。 梁女士在起訴中稱,今年3月4日,她與被告簽訂了《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約定將其位于西單和平門社區的一套76.9平方米的兩居室房屋委托給該公司代為出租。想不到的是,被告在受托期間,擅自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將廚房用途改變為臥室對外出租,并在客廳內打了兩個隔斷,使原本兩居室的房屋改造成五居室后進行出租。
由于改造后的房屋面積小且數量多,5戶租客都要照明、看電視、開空調、電灶做飯,耗電量巨增,安全隱患大幅度上升;同時,居住在廚房內的房客更是“抱著燃氣灶表睡覺”,一旦燃氣泄漏,極易造成人身傷害和引發火災。此外,多戶人家的同時居住也給鄰居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干擾。經調查,梁女士還了解得知,中天置地房地產經紀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已經過期,目前屬于無資質營業。
梁女士認為,被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將廚房改做臥室出租,通過打隔斷將房屋出租給5戶的行為造成了極大的安全隱患。其行為已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故要求行使解除權,解除與中介公司之間的合同。同時梁女士也表示,由于擔心出租房屋的安全隱患,她每日夜不能寐,同時也讓鄰居生疑,誤以為她受利益驅動,絞盡腦汁賺錢,為此給她帶來極大的精神壓力,故要求其賠償精神損失費。
目前,本案正在審理中。《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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