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啟文報道
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當天上午,北京4家防偽企業以涉嫌行政壟斷將國家質檢總局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書稱,國家質檢總局在推廣“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過程中,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涉嫌行政壟斷。
依照國家質檢總局2007年7月的一個通知文件表示,該項“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系統為產品加貼電子監管碼,可以對生產者、消費者和執法部門的防偽打假提供很多方面的方便。但有部分企業抱怨,該項推廣將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有關人士表示,上述訴訟與此抱怨有很大關系。
那么,加貼電子監管碼到底會不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呢?
承擔北京多家入網企業電子監管碼印制的北京多彩印刷有限公司總經理孟志文表示:“賦碼印刷肯定是有成本的。但是,如果我們了解了賦碼印刷的技術和過程,我們就會明白賦碼是完全可以實現不提高企業生產成本的。如果我們了解了賦碼的作用,我們就會明白賦碼是不會增加企業的負擔的。”
孟志文以多彩印刷承印的幾個賦碼企業產品為例進行了說明。比如說,北京紅星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星二鍋頭,眾所周知這是北京的百姓酒,價格低廉,成本壓力大,根本無法承受增加成本的壓力。因為銷售環節假冒產品較多,被迫采用水印紙作標簽進行印刷,成本很高。加入電子監管網后不再需要昂貴的特種水印紙。多彩印刷把紅星酒業原來使用的特種水印紙90克(物理防偽)改為80克單銅賦碼(數據防偽),加入防偽油墨,并改進了半成品檢驗方式,減少了損耗,最終實現了北京紅星二鍋頭全部產品印刷電子監管碼上市,不僅沒有增加成本,反而節約了近50%的成本。
首批入網企業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狄友清算了一筆加貼電子監管碼的賬。公司一次性的計算機和網絡建設費約8萬元,增加專人崗位的費用為每年12.96萬元,每個監管碼印刷費用為0.002元,一年共有4000萬個產品需要加貼,這樣每年因監管碼印刷增加費用為8萬元,平均每年的費用為23萬元。
“這對于一個全年銷售額近12億元的企業來說是很少的,相對于利用電子監管碼打擊假冒偽劣有效挽回的市場,相對于保護消費者合法利益所產生的效益,這點投入更是微乎其微。同時由于減少了打假的費用,提升了打假的效率,幫助企業建立了企業產品的有效追溯體系,完善了產品的管理,加強了防偽措施,提升了打假準確度,提升了真品的銷量,企業今年的產銷量和利潤都比去年同期有了明顯提升。” 狄友清很肯定地說:“任何企業技術的進步和企業的升級以及企業的信息化建設都需要投入。盡管我們是食品中利潤率最低的行業,但是我們認為這種投入的方案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增加企業負擔。”
孟志文解釋說:“目前國內在防偽方式方面走入了誤區,好像是科技含量越高,防偽手段越復雜,防偽效果就越好。實際上,防偽是給消費者看的,防偽的關鍵不是它仿造的困難程度,而應該是消費者的方便識別。即使你的防偽技術再高級,當真假兩個或更多個標識展示給消費者時,相比消費者都無法識別哪個是真的哪個是假的。所以,我們認為,目前大多數的防偽不是給消費者使用的,而是為生產企業自己的識別所設計的,企業沒有能力做到讓每一個消費者都會識別,所以就不能真正起到防偽作用,消費者的利益也就無法保證。而電子監管碼的防偽手段能夠讓消費者簡單方便地識別真偽,這是每一個理解電子監管碼作用的人都應該承認的。因此,即使電子監管碼的賦碼有一點點成本,比起其他方式的防偽成本,它的防偽成本也是最低的。從這個層面上來講,電子監管碼的應用不僅沒有給企業增加負擔,反而在防偽這一項上就會為企業節約費用,并且還能起到真正的防偽作用,真正實施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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