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質監局變事后監督為狠抓源頭
“五個結合”增強食品企業巡查有效性
近期,廣東省質監局對中山市轄區內食品企業生產的蛋白飲料、果汁及蔬菜汁飲料、餅干、糖果及糖果制品等8類產品進行第二季度監督抽檢。經檢驗,被抽檢的85批次產品的內在質量合格率達97.67%。其中有4類產品的合格率為100%。
然而,廣東中山市有各類食品生產企業1000多家,面對如此大量食品加工產業,中山市質監局是如何有效開展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
中山局的做法是:大力抓好食品企業巡查,將著重對產品的事后監督和查處,轉變到狠抓源頭,采取“五個結合”開展食品企業的巡查工作,增強食品企業巡查有效性。
全面普查與重點監控相結合
開展食品企業巡查和監管,必須要從全市的實際出發,必須要從最緊迫的問題入手。
面對全市食品生產企業多、小、散、亂的現狀,中山市局對食品企業的巡查工作選定“突破口”,從創新監管機制,改革監管方式入手,積極探索從根本上和源頭上治理食品生產的違法行為,從實際情況出發,完善食品安全監管的各項規章制度,從制度上規范企業的質量行為。
首先是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普查建檔制度。通過調查摸底、建立檔案,加大監管力度等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加強對已掌握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通過進行地氈式的普查建檔,又分類進行重點監管,做到心中有數。按照“進村、進戶、進企業”的“三進”要求,結合企業資料,在基層組織的支持配合下,巡查隊深入到每一條街道、每一個村子、每一家企業進行檢查,對企業的生產工藝、產品標識、標準、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劑、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進行登記。
與此同時,在集中力量進行普查建檔的基礎上,中山市局逐步過渡到通過巡查、回訪、監督檢查以及與有關部門信息互通等方式,及時掌握轄區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動態信息,并建立檔案。按照生產規模、生產條件、產品質量穩定性等情況,將每個鎮區的食品企業分為A、B、C、D 4個等級進行監管。目前,對已掌握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初步全面掌握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基本情況。
理論培訓和觀摩學習相結合
中山市局的巡查隊伍是由局稽查大隊、質量科、質檢機構抽調執法、監督、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等業務骨干,以及通過社會招聘食品、法律等相關專業的大學生組成。
由于巡查工作的專業性和業務性較強,巡查人員的業務素質直接影響巡查工作的質量和效果。因此,巡查隊伍的理論知識學習和業務素質的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為此,中山市首先從巡查隊伍的培訓入手,加強巡查人員業務知識和食品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巡查隊員的業務素質。一是根據食品類別,組織巡查人員現場觀摩生產許可證審查組的現場核查,從中了解食品企業核查的內容、要求和方法。二是組織巡查人員參加稽查大隊、安全科、鍋爐科、標準科、計量科等部門的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了解鍋容管特、標準和計量知識,以及檢查的要求和方法。三是積極參加省局組織的食品巡查員的業務知識培訓,不定期邀請有關法律法規、食品知識、鍋容管特、標準和計量專業人士授課。
兩年來,通過不斷培訓、觀摩、學習,使巡查員熟悉了產品標準、檢測項目等質監業務工作,有效地將巡查隊員培養成了“多面手”。
日常巡查和專項抽檢相結合
為了使巡查更有針對性的解決問題,按照食品企業分類,中山局按照巡查工作要求,系統的開展對食品企業的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
當發現問題時,緊抓企業整改,確保巡查質量。
在企業整改時,從中選擇重點產品進行專項抽檢。
這種日常巡查與專項抽檢相結合的工作方式,確保食品定期監督檢驗的覆蓋率和巡查工作的到位率。
在巡查過程中,巡查人員突出4大環節:即原料進廠把關、生產過程控制薄弱環節、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成品出廠檢驗。
一是在巡查中開展“質量、標準、計量、鍋特”四位一體的綜合檢查,準確把握“幫、扶、限、打”尺度,嚴厲打擊造假行為。在巡查中發現企業生產有質量嫌疑的產品時,立即進入執法檢查,做好現場筆錄,并將產品送檢,在產品檢驗報告出具后,中山局對有嚴重質量問題的企業,立即交由稽查大隊立案查處。對企業存在的一般隱患問題,及時指出,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將情況通報相關業務科室進行跟蹤處理。
二是向企業宣貫GB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范食品標注行為。
三是對清查出的無標生產企業,督促企業盡快辦理產品執行標準登記,并加大產品執行標準監督檢查力度,努力消滅無標生產食品行為。
結合食品巡查和日常監管工作,中山局根據全市食品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中山市食品專項整治“十百千萬”工程工作方案,確定了以臘味制品、桶裝飲用水、飲料、醬油等4類質量問題較突出的食品為重點監管產品,選定了62家食品企業為重點監管對象,劃定黃圃鎮(臘味制品)、五桂山鎮(桶裝水)、東升鎮及小欖鎮(飲料)和民眾鎮(醬油)為重點區域,有的放矢抓好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整治。確保食品監督抽檢的覆蓋面和巡查工作的到位率。5個重點區域的重點食品抽查實物質量整體合格率得以大幅提升。
今年上半年,中山市共監督檢驗食品1372批次,比去年增加391批,合格率90.6%,進一步擴大了產品抽檢覆蓋面;監督抽檢447家小作坊生產454批產品,合格429批,合格率94.5%。
日間巡查和夜間檢查相結合
白天的巡查起到宣傳和威懾的作用,夜間檢查則是發現、掌握個別企業造假的實據。
中山局堅持對全市不同類別的食品企業實行不同的巡查計劃,對A類企業一般每年巡查2次以上,對B類和C類企業一般每季度巡查1次,對D類企業一般每月巡查1次。并針對地方特色食品企業夜間生產的情況,改變巡查規律,采取夜間突擊巡查方式,嚴厲打擊企圖利用晚上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違法行為,極大提高了巡查工作針對性。
自2005年食品監管巡查隊成立以來,中山局堅持巡查抽檢工作,通過產品檢驗情況發現,市場流通領域抽檢的產品合格率比白天到企業抽檢的產品合格率要低。經過調查了解,發現部分臘味、飲料、醬油生產企業利用夜間生產摻雜摻假的產品,凌晨出貨,嚴重影響了產品質量,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對此,巡查人員采取延伸監管時段的辦法,實行錯時檢查,白天進行日常監督,夜晚進行突擊檢查,在每年的生產旺季或節前組織巡查人員開展夜間突擊檢查,對轄區內夜間進行生產加工的食品企業加大了巡查監督抽檢力度。
中山臘味是當地的特色食品之一,生產企業多集中在該市黃圃鎮。根據臘味夜間生產的特點,巡查人員加強夜間巡查,每年生產旺季或節前進行突擊執法檢查,使該類產品質量大幅提升。
通過夜間巡查,不僅有效地提高了巡查的有效性,而且也大大降低了企業夜間生產投機制假的心理,進一步加強了中山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
總結經驗和探索創新相結合
在巡查工作中,中山局不斷總結巡查經驗并加以應用,提高了巡查工作的有效性。
飲料產品是中山市的重點監管產品。2006年8月,國家質檢總局對乳飲料中違規使用甘氨酸問題發出了預警公告。但中山市局多次對飲料企業的巡查中,均未發現在含乳飲料中添加甘氨酸。而兩次對飲料產品進行抽檢,合格率都較高。
當時,該局對飲料產品的巡查,主要放在了巡查水解蛋白這一重要質量項目上,沒有注意也沒有意識到飲料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添加甘氨酸的問題。事件暴露后,不僅對整個巡查工作帶來啟示,而且也帶來“七個監管”方式上的創新。
對照生產配方進行檢查。根據企業提供的生產配方使用的原材料逐一進行對照,檢查企業在投入生產加工前是否使用違規的原輔材料,是否生產產品所必需。2006年,巡查人員在一紅酒企業的化驗室發現了一瓶莧菜紅色素,而在紅酒生產中是不容許添加色素的。此事引起巡查人員的高度警覺,專門抽檢了這家企業的紅酒產品中的色素項目,查獲一起違規使用色素生產紅酒的案件。
通過產品價格進行判別。對于目前檢測不出的指標,可以通過掌握企業產品的成本價,查閱其出廠價格,從中判定企業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是否有違規添加非食用原料來降低生產成本。
查對添加劑臺帳。檢查企業是否有使用未備案的食品添加劑或違規、濫用食品添加劑。2006年,該局加強食品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備案管理,巡查隊根據備案資料對企業進行巡查。目前,到食品科進行食品添加劑備案的企業共497家,備案企業占全局建檔證照齊全企業的90%以上。
建立與企業的良好關系。尤其是加強與知名企業、規模企業的聯系,獲悉行業最新動態,及時掌握該行業出現的違規行為。
廣泛宣傳質監系統12365打假舉報投訴熱線。推動在食品企業門口懸掛12365的投訴牌匾做法。一方面為群眾和企業員工提供一個舉報投訴的平臺。另一方面對企業造假的心理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
采取激勵手段。設立專項獎勵經費,制定食品質量安全獎勵辦法,獎金由100元~3000元不等,充分調動全市730名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三員”的積極性,對發現、舉報食品生產領域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巡查隊伍交叉檢查。為保證對食品企業巡查的覆蓋面,避免巡查隊員出現疲勞、麻痹心理,在巡查安排中,該局經常實行人員交叉巡查,確保一年內每家企業都接受各巡查組的認真檢查。
與此同時,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轄區政府回訪制度。主動向基層政府通報當地食品生產加工業的整體質量水平、企業狀況以及當地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實施情況,共同研究分析當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存在的問題和監管的難點,提出建議和意見,在地方政府的組織領導下,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食品質量安全問題的專項整治行動。
通過“五個結合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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