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文欣
由于VOC(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危害性越來越多地被世人所認同,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家和地區制定了相應的政策與標準來限制VOC的排放。
國際上對VOC嚴格限制
對于VOC的限制規章,首推1966年美國加州頒布的Rule-66,之后各國也陸續推出或加以改進,比較著名的有1986年德國的TA~Lu’FT(大氣凈化技術綱要),1990年美國CAA(大氣清凈法),1992年UNEP(國際議定書,大氣污染的防治,VOC消減計劃)及1988年日本綺玉縣碳化氫排出抑制指導方針等。
美國1988年制定SCAQMD(南方廢氣質量管理區)的Rule一1136法案,對各類涂料的VOC的值進行了限制,此法案已成涂料VOC釋出量的準則。
我國出臺10項強制標準
我國政府也越來越重視人們的生存環境,為防止室內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經過調研和實踐,根據《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于2001年12月10日發布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10種有害物質限量》的強制性標準,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應按這些標準組織生產,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場禁止銷售不符合10項標準的產品。
10項強制標準的出臺,對規范裝飾裝修建材市場起到了一定作用,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國內限制異氰酸酯的標準
由于聚氨酯涂料中除了存在有機溶劑的揮發外,還存在著游離TDI(甲苯二異氰酸酯),因此在國家標準GB1858I-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中規定了硝基漆類、聚氨酯漆類和醇酸漆類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如甲醛、苯系物、TDI及其他揮發性有機物的限值。
聚氨酯漆(包括配制稀釋后)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苯含量應為0.5%;游離TDI含量應為0.2%。
我國還規定車間空氣中TDI的最高允許濃度為0.2,并將TDI列為對人體健康具有高度危害性的物質。
國際上限制異氰酸酯的標準
為了避免異氰酸酯蒸氣對人體的危害,各國均規定了空氣中異氰酸酯的最高允許濃度。
為了從源頭上消除因TDI含量過高而對人體的危害,各國對聚氨酯涂料中的游離單體含量進行了限制。
例如:歐共體規定,含TDI、HDI(高功率密度逆變器)等化學品的容器外壁必須張貼標志:異氰酸酯游離單體質量分數在0.5%以下者,外壁標明“含異氰酸酯”。游離單體含量在0.5%~2.0%者,標明“有害”警告標志及“含異氰酸酯”。游離單體含量在2%以上者,除標明“含異氰酸酯”,還須標明“有毒”并附有骼骸白骨標志。美國國家職業安全防護學會則做出了更加嚴格的規定。《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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