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出口歐盟又有新規定
專家建議嚴格按現行標準選用農藥以有效應對“綠色壁壘”
本報訊 (記者王 越)歐盟新的食品中農藥殘留標準(EC 149/2008)于7月29日起正式執行。由于歐盟是我國茶葉重要的出口市場,這意味著茶葉出口又面臨新的綠色壁壘。
此次歐盟在有關茶葉的農殘最高限量標準(MRL)方面,有兩個顯著特點: 一是有關茶葉的MRL出現9個變化。在新標準附錄II中,有關茶葉的5種MRL標準更加嚴格,分別為二溴乙烷、二嗪磷、滴丁酸、氟胺氰菊酯和敵敵畏;有關茶葉的4種MRL放寬,分別為蟲螨腈、除蟲脲、噻嗪酮和芐螨醚。二是新增一些與茶葉生產關系密切的MRL。新標準附錄III新增170種農藥,大多是新農藥,其中有些農藥和茶葉生產關系很大。如印楝素、魚藤酮和除蟲菊素屬于植物性農藥,以往一般不予控制,甚至應用于有機茶園中,但也被列入名單;西瑪津是一種三均氮類除草劑,在我國茶葉生產中應用很普遍。值得關注的是,新標準中硫元素和銅元素的MRL分別為5毫克/千克和40毫克/千克,將對我國廣為應用的石硫合劑和銅殺菌劑產生一定影響。
這次歐盟頒布的新標準涉及范圍很廣,有些還是針對我國農藥使用情況而做出的調整。總體而言,我國茶葉中農藥殘留水平從2000年開始明顯下降,2004年起殘留水平基本穩定,沒能持續下降,農殘現狀仍然不容樂觀。
有關專家建議,鑒于我國茶園在封園時廣泛使用石硫合劑,應對使用石硫合劑后硫元素的降解動態進行研究,明確其降解速度和殘留情況;及時開展茶葉中硫素的普查,了解殘留狀況,從而指導石硫合劑的正確使用。對茶園中除草劑西瑪津和植物性農藥印楝素、魚藤酮、除蟲菊素的使用情況展開調查,以便有效應對。同時,嚴格按照茶葉進口國現行的標準選用農藥,盡量選用標準比較寬松的農藥,不使用國家禁用的農藥品種。《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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