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國名牌和中國世界名牌評價通則分別出臺
保證評價科學公正公平公開
本報訊 (曾 星 記者夏文俊)8月13日,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發布了《2008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2008年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通則》。這兩個《通則》都是按照《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的規定,在總結前幾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經驗并征求有關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
這兩個《通則》從資格審查、數據審查、評價計分、提出建議名單4個方面分別作出了詳細規定。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將分別成立相應的專家委員會和委托專業委員會,依據各自的《通則》進行2008年中國名牌和中國世界名牌的評價。同時都將成立監督委員會,對評價工作進行監督審核。
《2008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在資格審查部分明確列出了今年名牌評選的門檻。申報產品達不到2008年中國名牌產品申報條件規定的,取消參評資格。商標注冊和使用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要求,國外商標及含國外商標的聯合商標,不能參加中國名牌產品評價。申報產品凡有行政許可要求的,必須取得許可資格,到辦證截止日期,申報企業尚未獲證的,取消參評資格。在產品質量方面,凡是近三年內,有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的、出口商品檢驗不合格的、出口商品因質量問題造成較大損失遭到外方索賠的、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一律取消參評資格。在環境保護方面,申報企業排放不達標或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取消參評資格。交聯聚乙烯電力電纜、電取暖器、吸塵器、洗衣機、阿維菌素、春雷霉素、實木地板7種產品到申報截止日期,仍未按規定加入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的,將取消參評資格。同時,企業偽造證明材料、虛報數據的,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近三年內有兩年經營性虧損的,達不到國家節能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都將取消參評資格。
《2008年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通則》明確規定,申報中國世界名牌的產品在全行業的總產量和出口量都應居于世界前列,申報品牌產品出口多個國家和地區,在主要出口國家(地區)均已注冊商標。在2007年的自主品牌出口量(或額)要占該產品國內外總銷量(或額)的20%以上;自主品牌的出口量占總出口量的50%以上,出口額不低于5000萬美元;申報產品銷售量(額)在國際同行中位于前5名。在2007年企業的銷售額要達到100億元人民幣以上,企業納稅信用等級應為A級企業。申報品牌的注冊商標至少應有10年以上歷史。《通則》還要求申報企業應擁有國家級技術中心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近三年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環保安全檢查、稅務檢查合格,未發生質量、安全、環保等重大事故。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兩個《通則》的出臺是為了建立高效、透明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制度,保證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科學、公正、公平、公開。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還將依據《2008年中國名牌產品評價通則》的規定,制定各種產品評價細則。《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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