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李 佩)由中國標準化協會主辦的“中國企業應對歐盟PFOS指令”研討會,7月17日至18日在山東青島召開。來自全國紡織和造紙企業、技術監督機構、科研院所、纖檢機構等單位的30多位代表參加。與會代表就我國出口產品生產企業面臨的形勢及應采取的對策提出了很好的意見。
繼偶氮染料禁令之后,歐盟又于6月27日正式開始實施一項PFOS(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指令。指令規定,歐盟市場上銷售以PFOS為構成物質或要素的若濃度或質量等于或超過0.005%的將不得銷售;而在成品和半成品中使用PFOS濃度或質量等于或超過0.1%,則成品、半成品及零部件也將被列入禁售范圍。這標志著歐盟已正式全面禁止PFOS在商品中的使用。
據介紹,PFOS是目前最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之一。它具有疏水疏油的特性,用途廣泛。PFOS可以通過呼吸和食用被生物體攝取,其大量與血漿蛋白結合存在于血液中,其余則蓄積在動物的肝臟組織和肌肉組織中。動物實驗表明,每公斤動物體重有2毫克的PFOS含量就可導致死亡。
作為20世紀最重要的化工產品之一,氟化有機物被廣泛用于紡織品、皮革、家具和地毯等表面防污處理劑;由于其化學性質非常穩定,被作為中間體用于生產涂料、泡沫滅火劑、地板上光劑、農藥和殺白蟻藥劑等。此外,還被使用于油漆添加劑、黏合劑、醫藥產品、阻燃劑、殺蟲劑等,包括與人們生活接觸密切的紙質食品包裝材料和不粘鍋等近千種產品。
據權威機構調查,此次歐盟PFOS指令涉及范圍非常廣,對我國許多出口企業將產生較大的影響。首先受到影響的是紡織、皮革、造紙、包裝等產品出口企業。但目前的狀況是,我國的大多數出口企業對PFOS指令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甚至對自己產品中是否含有PFOS成分都不清楚。據了解,目前國際上已有替代品,但我國國內尚未研發出能完全符合歐盟對PFOS控制標準的紡織用助劑。
針對歐盟PFOS指令對我國出口企業帶來的影響及應采取的對策,參與研討會的代表建議,有實力的科研單位及相關產業的大企業應加快PFOS替用品的研發和生產技術的升級改造,提高產品的環保要求,以應對歐盟限用PFOS及其衍生物給企業發展帶來的影響;中小企業應合理選擇供應商,將符合環保要求的生產企業作為長期供應商。同時應盡快與歐洲進口商溝通,加緊替代產品的選擇試驗和應用,以減少指令實施帶來的不利影響。《中國質量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