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天然礦泉水》新標準出臺在即
溴酸鹽限值與世界衛生組織標準一致
本報訊 (曾 星 記者夏文俊)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7月4日透露,修訂后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草案已上網征求意見,新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據有關專家介紹,正常情況下,水中不含溴酸鹽,但普遍含有溴化物。當用臭氧對水消毒時,溴化物與臭氧反應,氧化后會生成溴酸鹽。國際癌癥研究中心(IARC)認為,溴酸鉀對實驗動物有致癌作用,但溴酸鹽對人的致癌作用還不能肯定,為此將溴酸鹽列為對人可能致癌的物質。
1993年世界衛生組織在《飲用水水質準則》中,將水中溴酸鹽的限值定為0.025mg/L,2004年修改為0.01mg/L。我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亦規定溴酸鹽限值為0.01mg/L,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一致。
對于礦泉水中溴酸鹽限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未作規定,其他國家有的有規定,有的沒有規定,有規定的也不盡一致,如歐盟規定為0.003 mg/L,美國規定為0.01mg/L。由于早期我國很少使用臭氧對水進行消毒,因此,我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未制定溴酸鹽限量要求。但近年來,礦泉水企業普遍采用臭氧殺菌工藝,致使溴酸鹽現象凸顯出來。2006年,國家標準委下達了《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修訂計劃,并對礦泉水中溴酸鹽問題進行了多次研究,參照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對溴酸鹽限值的規定,將國家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最近,國家質檢總局開展了瓶裝水中溴酸鹽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工作。在已經進行了檢測的104種瓶裝水中,有13種產品溴酸鹽含量超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限量要求。各地質檢部門已通知這些產品生產企業立即進行整改。目前,國家質檢總局正在組織開展專項檢查,要求所有生產企業加強工藝控制,保證礦泉水溴酸鹽含量符合飲用水標準。《中國質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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