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進出口飼料管理 深入開展“質量和安全年”活動
當前,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全國上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全國質檢系統正全力推進“質量和安全年”活動。7月20日,國家質檢總局局長王勇簽發118號局令,發布了《進出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進出口飼料管理辦法”),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畜牧和水產養殖大國。隨著畜牧水產業和飼料產業的快速發展,飼料進出口貿易進入了一個大進大出的全球化時代。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進出口飼料800多萬噸,貨值約50億美元。一方面我國飼料行業長期依賴進口魚粉、肉骨粉、乳清粉等蛋白原料和氨基酸等飼料添加劑,僅2005年進口魚粉就超過100萬噸,必須讓這些產品安全地進來;另一方面,我國已初步形成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出口企業集群,寵物食品、維生素、氯化膽堿等產品的出口數量在國際市場上占有較大的份額,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面對國際市場安全衛生質量要求越來越高和技術性貿易措施紛繁復雜等情況,競爭越來越激烈,必須為出口貿易的可持續發展保駕護航。
飼料安全作為食物鏈安全的基礎,直接關系到消費者餐桌的安全,受到消費者的廣泛關注。由于飼料產業鏈的特點,一旦飼料原料或添加劑發生安全衛生問題,經過“添加劑-預混料-配合飼料-養殖企業”這一鏈條的逐級放大,影響范圍可能波及多個國家和成千上萬的企業,將會造成災難性的后果。近幾年,飼料安全事件頻頻發生,也許人們對1999年比利時二口惡英事件和2007年發生在美國的寵物食品“三聚氰胺”中毒事件還記憶猶新。正是從那時起,質檢人決心用飼料安全的理念,全面規劃進出口飼料安全監管工作。進出口飼料管理辦法的形成歷時兩年,經過了充分醞釀、深入調研、廣泛論證、國內外通報征求意見等立法的過程。
進出口飼料管理辦法包括:總則、風險管理、進口檢驗檢疫、出口檢驗檢疫、過境檢驗、法律責任和附則7章,共71條。以“安全”和“可追溯”為目標,按照“風險分析、風險監控、立體把關、精細管理”的思路,對進口產品建立包括“體系評估、市場準入、明確要求、注冊登記、口岸監控、產品追溯、產品召回”為主要內容的把關體系;對出口產品建立包括“注冊登記、自檢自控、官方監控、監督管理、產品追溯”為主要內容的“以企業自檢自控為基礎、以官方監控為主、出口前有針對性的抽查為輔”的檢驗檢疫管理模式。配合以產品風險分級、企業分類管理等制度,旨在充分發揮企業第一責任人的作用,調動各級檢驗檢疫機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著力提高檢驗檢疫針對性和進出口把關的有效性。
相信進出口飼料管理辦法的全面實施,必將促進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質量提升和產業升級;必將促進各級檢驗檢疫機構全面建立進出口飼料安全監管體系;必將促進進出口飼料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高,從而實現飼料進出口貿易的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