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進口木材數量大幅增長的同時,進口木材的品質、數量以及材種等方面的不合格欺詐案例屢屢發生,使得國內進口商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據統計,近三年來,江蘇作為全國最大的海運進口木材集散地,共計進口各類木材2235萬立方米,發現材積短少、品質低劣等不合格木材1891批次,涉及貨物損失3353萬美元。
據分析,進口木材貿易中的欺詐行為主要表現在材積短少、品質不符、規格不符以及材種不符等四個方面,當然,造成欺詐的背景也與檢驗檢疫人員專業知識匱乏、檢尺人員失職等原因。為此,我們檢驗檢疫部門應該加強檢驗力度和索賠工作,健全監管措施,加強信息溝通和技術交流,把問題商品直接拒于國門之外,切實保護遵紀守法商人的合法利益。
1.熟悉各國檢驗標準。由于各個國家的標準體系不一致,對原木的檢驗標準和方法也各不相同。例如非洲國家普遍執行ATIBT標準、美國執行《美國原木檢尺和評等官方規則》,俄羅斯執行《TOCT2140-88》標準,所以,為保證進口木材的質量和數量,進口商應在簽訂合同前詳細了解檢驗標準,并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名稱、等級、用途、品質要求、規格尺度、允差范圍和木材體積的計算方法和方式;另一方面,合同中還應列明檢驗檢疫和索賠條款,索賠有效期需能確保實施檢驗檢疫及出證時間,并注意及時向當地檢驗檢疫部門的報檢。
2.實施境外預檢。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一是實施裝船前的預檢,提前知道貨物的品質、樹種、數量等真實信息,是否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檢尺、有無扣尺等可能引起爭議的地方;二是實施國外監裝措施,這樣,就能對對貨物的品質、數量及樹種情況了如指掌,做到萬無一失。在很多欺詐案例中,發貨商沒有按標準要求檢尺;對"扣白邊"檢量直徑的原木,發貨商故意少扣白邊部分的尺寸,甚至不扣白邊;原始碼單可信度低,長度檢量隨意性大,差錯較多;根數原發不足等情況屢見不鮮。
3.提高檢驗水平。海關、檢驗檢疫部門應切實提高鑒定樹種的水平,培養一批專家,加強進口木材樹種的檢驗鑒定工作。一是要收集和熟悉各個進口國的標準、規范及政策法規。二是對以往的欺詐案例進行歸納總結,從中找出應對措施,防微杜漸。三是要加強系統內的技術交流和溝通,取長補短,集思廣益,對誠信度差的國外供應商,列入黑名單,警示其他國內進口商。
4.加強技術監管。對參與共同檢驗的檢尺單位和人員要實行嚴格的資質培訓和考核,完善監管措施,強化技術培訓和專業的人才隊伍培養,確保檢尺工作的公正準確,維護貿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張家港檢驗檢疫局 朱君 陳旭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