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自2009年9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最新修訂的《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正式實施。為了進一步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扎實有序開展,北京檢驗檢疫局高度重視新《規定》的培訓工作,8月27日,該局特邀參與文件起草的國家認監委政策與法律事務部專家為全局69名從事強制性產品認證相關的檢驗檢疫人員介紹了《規定》的修訂背景和過程,并針對各條款的內容進行了深入解讀。
在培訓中,該局要求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規定》精神,將其運用到實際的工作中去,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轄區內企業的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知悉并嚴格遵守相關的要求,確保《規定》的順利實施。
據了解,本次修訂的《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的各個環節的實施以及各相關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充實了監督管理和罰則的內容。新修訂的《規定》將為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更好、更扎實地開展提供更強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