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召回進行時
——國家質檢總局專家為貨車車主答疑解惑
8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召開了貨車召回制度宣貫會議。
圖為有關專家正在解答貨車企業及車主的咨詢。王 輝 攝
□ 本報記者 王 輝
3年前,河北固安的劉先生花了6萬多元買了一輛貨車,用于長途貨運。3年來修修補補,小毛病不斷。最近,他聽說國家要對貨車實行召回了,不知道自己這輛舊車是否屬于召回范圍內。很多像劉先生這樣的貨車車主對于召回也存在很多疑問,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有關專家,就車主對貨車召回存在的種種疑慮做出了詳細具體的解答。
10年內在用車都在召回范圍
【背景】信息備案是召回的基礎。據了解,由于行業自身實際,很多企業在獲取車主的基本信息方面尚有難度。截止到目前,完成信息備案的只有幾百家。
●河北劉先生:聽說從9月1日起貨車實施召回,而我的車是在3年前買的,車子不是今年9月以后生產的,不知道是否屬于召回范圍內?我的車應該在哪里進行備案?
專家:按照《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七條規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期限,整車為自交付第一個車主起,至汽車制造商明示的安全使用期止;汽車制造商未明示安全使用期的,或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不滿10年的,自銷售商將汽車產品交付第一個車主之日起10年止。也就是說,10年之內在路上正常行駛的貨車,都應該在召回范圍內。
由于貨車頻繁更換車主,有些車輛與企業失去聯系。因此,車主應該主動配合貨車廠家、經銷商,將自己的聯系方式及車輛的基本信息告知廠家并做備案,以便將來一旦發生召回及時聯系。
●某貨車企業:貨車信息備案只包括整車和底盤廠兩部分,是不是舉升臂、高壓油管等主要零部件供應商的信息也要備案?
專家:貨車與轎車不同,貨車零部件供應商太多了,根據《規定》和《關于對N類和O類車輛實施召回管理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有關規定,只把底盤和整車的供應商信息提供備案就可以了。
●陜西韓先生:我的卡車是子公司制造的,而合格證的發放是總公司的名義,那么備案應該是子公司還是總公司?
專家:判斷制造商時,是以合格證上的名稱為準,如果合格證是以總公司名義頒發的,那么總公司就要備案;如果既有總公司合格證,也有子公司的合格證,那么總公司、子公司都要同時備案。車主備案應該與合格證上注明的制造商聯系。
目前只限于整車召回
【背景】貨車和轎車是完全不同類別的兩種汽車,其管理方式、信息收集、產品調查、風險評估等都不同,不能完全按照轎車的召回模式去管理貨車。在這個摸索的過程中,如果發現什么問題,那就需要按照產品的特點、行業的特點,根據實際情況來處理。
●某貨車企業:如果是底盤的缺陷原因造成召回,責任應該是底盤廠還是整車企業?由于底盤廠實力強,規模較小的改裝企業擔心在責任認定上處于弱勢。
專家:責任是整車企業。底盤只是零部件供應商,不是召回責任的主體。目前我國汽車召回只限于整車召回,還沒有對零部件實施召回。美國等國家每年都有相當一部分汽車零部件召回事件發生,隨著中國汽車召回體系的逐步完善,零部件召回會逐步實現的。
改裝廠的擔心是沒有必要的,應該相信政府部門的公正鑒定。另外,改裝廠具有信息優勢,可以追溯到底盤廠。如果經過調查確實是底盤廠的問題,經濟損失可以由底盤廠承擔。
●山西王女士:目前超載超限盛行,汽車一旦發生問題,車主超載使用與產品設計缺陷很難認定清楚,怎么能夠保證責任認定的公正公平?會不會出現明明是設計缺陷而推卸到車主超載使用上?
專家:貨車超載超限確實存在,但是也不能出現問題全部歸結于車輛使用本身。超載和汽車設計問題都不會影響缺陷調查的。缺陷認定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信息系統提供數據,專家參與研究和調查,廠家參與,必要時由中立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另外,國家質檢總局擁有龐大的專家庫,相信超載與設計缺陷是完全能夠鑒別清楚的。
●某運輸公司:貨車作為營運車輛、生產資料,一旦召回,由此產生的停運損失由誰來承擔?
專家:也許貨車車主沒時間去配合事故的調查,因為貨車車主從事運輸生意,每天的收入很可觀。他們是否舍得用經營的時間去更換零部件、修理車輛,這都是會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第三條的規定,汽車產品的制造商(進口商)對其生產(進口)的缺陷汽車產品依本規定履行召回義務,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輸費;汽車產品的銷售商、租賃商、修理商應當協助制造商履行召回義務。此外,根據第四十四條,制造商實施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不免除車主及其他受害人因缺陷汽車產品所受損害,要求其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售后服務不能完全代替召回
【背景】售后服務與召回有本質區別,前者是針對個例維修,而后者是批量缺陷問題的消除。
●青海蘇女士:貨車有售后服務,比如一輛車壞了,正常情況下到4S店也能夠給免費維修、更換,這算不算是一種召回行為?
專家:不算。召回解決的是某一批次中的同一性的不合理危險。它必須是缺陷的汽車才啟動召回,根據《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第八條,對判斷汽車產品的缺陷的原則包括3方面:經檢驗機構檢驗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關汽車安全的技術法規和國家標準的;因設計、制造上的缺陷已給車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雖未造成車主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但經檢測、實驗和論證,在特定條件下缺陷仍可能引發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汽車必須具備以上3點才能實施召回。
而個別車輛發生問題,免費維修、更換,只是企業一種售后服務行為。
●河南王先生:如果形不成批次投訴,是不是就不能啟動召回?
專家:不是。缺陷產品召回啟動原則是通過批次投訴,《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要求,所謂缺陷是指由于設計、制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號或類別的汽車產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者不符合有關汽車安全的國家標準的情形。獲得缺陷信息主要是通過批量投訴。但是,還可以通過介入一些重大交通事故,分析調查,也可能從中發現產品設計缺陷,責令制造商召回。
貨車召回需要廣泛宣傳
【背景】轎車是一個價格較高的消費品,車主文化水平比較高、獲取召回信息的途徑多,而且車主和車的使用者是合二為一的,對車使用上比較注意。而貨車則是營運工具,很多車輛的車主和使用者是分離的,一旦發現質量問題不能及時的暴露和反映,這樣會影響缺陷問題的及時發現和反饋。
●北京孫先生:如何讓車主最快時間內獲得貨車召回信息?
專家:這也是困擾貨車召回的一個難題,貨車屬于營運車輛,其活動范圍遍及全國,這是導致有關部門搜集不到一些問題投訴,發現批次投訴問題困難的原因之一。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宣傳是一個很重要的手段,可以讓更多的貨車消費者知道國家有國家質檢總局這樣一個專門的部門來管理召回的工作,鼓勵他們遇到問題時向國家質檢總局進行投訴,反映問題。國家質檢總局還可以在一些地區、針對這些特殊的群體廣泛的、有針對性的散發一些小冊子,通過媒體廣泛宣傳。如果貨車用戶發現產品存在安全缺陷,可以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投訴,聯系方式分別為:熱線電話010-59799616、010-65537365,網站www.dpac.gov.cn或中國汽車召回網www.qiche365.or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