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件事都曾激蕩歷史回聲
——記者眼中的60年·重大質量事件
1991年,溫州皮鞋市場一隅。周國苗 攝
2009年6月2日,被譽為“亞洲第一國際鞋展”的第19屆廣州國際鞋類、皮革及工業設備展覽會在廣州琶洲展館開幕,各式男女鞋繽紛奪目。圖為融入中國京劇臉譜元素的皮鞋。 索有為 攝
聲 音
鐵水出爐是我們這輩子看過的最好場面。鐵水火紅火紅的,我們這些工人激動地抱在一起,好多人都哭了。
——鞍鋼老工人 趙永橋
報社號召職工獻鐵,我就把家里的鐵鍋拿來了。我對老伴說,你就等著共產主義的好消息吧!可是熱鬧了不久,鋼煉得不怎么樣,浪費很大,我只得給家里買了個新鍋。
——中國青年報老記者 鐵矛
好的標準應具備3個條件,即選擇適合的標準化對象、抽取恰當的技術要素、起草規范的標準文本。
——《標準化工作導則》起草人之一 白殿一
機械部周子健部長親自去“背廢品”,把那些不合格的、老百姓意見很大的這些廢次品背回來,表示了狠抓質量和扭轉產品質量低劣、落后的決心與信心。
——時任國家經委質量管理處副處長 張貴華
當時溫州人賣鞋子,知道質量不好,就和人家說,20多元一雙的鞋,一年穿壞4雙才100元,和100元一雙穿一年的差不多,你還多穿了3種式樣呢。
——浙江奧康集團總裁 王振滔
中央知不知道這個情況?
——改革開放初期,人們談起偽劣商品時的習慣用語
三峽工程不僅僅是簡單的鋼筋、混凝土的物的堆積,而是國家意志、民族信心、民族精神的象征,也是一個國家綜合國力、技術實力的體現。
——中國工程院院士、長江水利委員會總工程師 鄭守仁
剛開始一聽自己的車要召回,都不敢上路了。現在我覺得,不召回才讓人不放心。
——車主 張至立
我覺得撕心裂肺、痛不欲生,我沒想到、更不愿看到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的發生,我愿意接受法律的一切懲罰。
——三鹿集團前董事長 田文華
第一爐鐵水流出
1949年6月26日,整修一新的鞍鋼2號高爐正式點火開爐。第二天,鞍鋼2號高爐流出了第一爐鐵水。這一事件,不僅標志著被認為“這里只能種高粱”的鞍鋼正式恢復生產,也標志著新中國的工業化進程正式開啟。
在此之前,由于飽經日本帝國主義瘋狂掠奪和連年戰亂破壞,鞍鋼已經滿目瘡痍,很多地方被種上了高粱,就連最普通的扳手、錘子都不夠用。為了盡快恢復生產,鞍山市政府呼吁市民獻出家中的鞍鋼機械零件、器材,支援鞍鋼復工。一時間,鞍鋼的群眾肩挑、手拿、車運,把各種器材運回工廠,共計6萬多件。有意思的是,由于復產時間太緊,2號高爐在流出第一爐鐵水的時候,周圍依然是雜草叢生。
從廢墟上重新站起的鞍鋼,迅速成長為新中國鋼鐵工業的搖籃。作為“共和國工業長子”,鞍鋼開創了新中國鋼鐵工業史上一個又一個“第一”,為我國從“一窮二白”到全球第一產鋼大國的跨越做出了巨大貢獻。
全民大煉鋼鐵
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通過《全黨全民為生產1070萬噸鋼而奮斗》的決議,從此掀起轟轟烈烈的全民大煉鋼鐵運動。當時,全國各地都把鋼鐵生產和建設放在首位,全民動員,大搞土法煉鋼。
當時,各地農村的小土爐星羅棋布、火光沖天。城里各廠紛紛抽調青年骨干,組成煉鋼隊伍,盤起小土爐,用廢鐵煉鋼。由于各個單位都在大煉鋼鐵,本單位的廢鋼材很快就用完了。于是,揀廢鋼鐵、獻鐵鍋風行一時。據悉,當時“土法”煉出來的“鋼”大多為豆腐渣形狀。
1958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宣布,全國提前12天完成鋼產量翻番任務,鋼產量為1108萬噸,生鐵產量為1369萬噸。但實際上,合格的鋼只有800萬噸,所煉300多萬噸土鋼、416萬噸土鐵根本不能用,造成的損失超過200億元。
前后持續3年的大煉鋼鐵和“以鋼為綱”,造成了人力、物力、財力的極大浪費,使得國民經濟中農輕重比例關系和積累與消費的比例關系嚴重失調,是當時“重數量、輕質量”和“重速度、輕效益”發展思路的集中體現。
第一個國家標準頒布
1958年,由國家技術委員會頒布第一號國家標準GB1《標準化工作導則》,被稱為我國的“一號標準”。這部標準主要是對標準的結構、編寫規則、內容確定、制定程序等步驟進行標準化,規定了標準化活動最基本的技術準則。當時,這部標準的內容借鑒了國際電工委員會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EC/ISO導則中的相關規定,力求在技術內容上與國際導則等效,編寫規則與之等同。
據悉,標準頒布后,1981年、1987年、1993年均對該標準進行了修訂,2000年和2002年相繼發布的《標準化工作導則》則是第4次修訂。每次修訂后發布的具體標準的項目數量不盡一致,《標準化工作導則》只是這個系列標準的統稱。據統計,截至2008年,《標準化工作導則》中的兩項國家標準的銷售量已達到20萬冊,在標準類圖書中名列前茅。
可以說,“一號標準”的頒布實施,使標準化活動自身有章可循,為后來標準化活動的廣泛開展和健康有序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鞍鋼憲法”誕生
1960年3月22日,中共中央批轉《鞍山市委關于工業戰線上的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運動開展情況的報告》。報告總結了大搞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的經驗。毛澤東代表中央寫了一個批示說:“不是馬鋼憲法那一套,而是創造了一個鞍鋼憲法。鞍鋼憲法在遠東、在中國出現了。”很快,“鞍鋼憲法”一詞傳遍大江南北。
“鞍鋼憲法”的首創者并非是鞍鋼,而是當時黑龍江省的北安慶華工具廠和齊齊哈爾建華機械廠,之所以被稱為“鞍鋼憲法”,是因為在那份報告中是以鞍鋼作為典型。
“鞍鋼憲法”的主要內容是指廣泛發動工人群眾參與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核心是“兩參一改三結合”。“兩參”即干部參加生產勞動,工人參加企業管理;“一改”即改革企業中不合理的規章制度;“三結合”即在技術改革中實行企業領導干部、技術人員、工人三結合的原則。
以質量管理的眼光來看,“兩參一改三結合”與后來在我國推行的“全面質量管理”所提倡的“對員工充分授權,鼓勵員工采用團隊形式來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等做法,有諸多共通之處。其也被認為是新中國本土質量管理方法的早期代表。
設立質量月
1978年,十年浩劫之后,新中國國民經濟開始逐步恢復,許多企業出現了生產效率低、質量低下的問題。為此,1978年6月24日,國家經委向全國發出了《關于開展“質量月”活動的通知》,決定每年9月份在全國工交戰線開展質量月活動,大張旗鼓地宣傳“質量第一”的思想,樹立“生產優質品光榮、生產劣質品可恥”的風尚。
為搞好第一次質量月活動,原國家經委于1978年8月31日在北京召開了質量月活動廣播電視動員大會,由國務院副總理代表國務院做動員講話。質量月期間,不僅有廠長、局長,而且還有部長親自“站柜臺”,聽取用戶及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意見,把有質量問題的產品親自帶回來研究解決,這在當時叫“背廢品”。
“質量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由國家質量工作主管部門倡導和部署,由全社會尤其是廣大企業積極參與的以“質量”為主題的活動,從1978年一直延續至今。每到9月,中宣部、國家質檢總局等有關部門都會聯合發出《關于在全國開展質量月活動的通知》,提出當年的活動主題,部署特色活動。
火燒溫州鞋
1987年8月8日,杭州市下城區工商局在武林門廣場,將從各地查獲的5000余雙溫州生產的劣質鞋付之一炬。“火燒溫州鞋”事件給正在起步階段的溫州鞋業以沉重打擊,許多鞋企紛紛倒閉,勉強生存下來的,改換門庭打出了上海牌、廣東牌,轉做貼牌銷售。國內一些城市的商店貼出了“本店無溫州貨”的告示。
改革開放初期,逐漸豐富的商品市場使得消費者對于質量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假冒偽劣成了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一時期,也是國人質量意識快速提高的時期。幾乎同時發生的“火燒溫州鞋”和“海爾砸冰箱”就是明證。
武林門的這把火,燒起了溫州的質量意識。1994年5月,溫州市委、市政府召開“質量立市”萬人動員大會。1999年,部分溫州人在杭州公開燒毀了2000多雙假冒溫州名牌的偽劣皮鞋。如今,溫州已經成為名副其實的名牌之都,8月8日也成了溫州的“誠信日”。
溫州鞋質量的轉變,也是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全社會質量意識從低到高的轉變。
中國質量萬里行
1992年春節后,首都新聞單位倡議聯合開展一次大型采訪活動———中國質量萬里行,報道“質量、品種、效益年”一年來全國質量工作的進展,給中央決策提供參考。1992年2月,中國質量萬里行活動正式啟動,第一批關于產品質量的報道同時在報紙、電視、廣播發出,強力啤酒、青島威士忌、長白山葡萄酒等產品的質量問題在報紙、電臺、電視臺上先后“曝光”,一大批影響人民生活健康的假冒偽劣產品沒有了藏身之地。“中國質量萬里行”成為輿論監督假冒偽劣產品與有關企業的集中報道戰役。
這組報道立即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消費者在來信中紛紛表示:“大快人心事,質量萬里行”,“這是黨和政府為人民辦的一件好事、實事”,“希望萬里行天天行”。
正因為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原本計劃作為一次性活動的“中國質量萬里行”,變成了一個持續性的常年開展的活動,延續至今。
三峽工程建設
1994年12月14日,三峽工程正式開工。作為世界規模最大的水利工程和新中國成立以來最重要的工程項目之一,三峽工程對于我國工程質量的提升和重大裝備國產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工程質量上,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面搞好工程質量、進度、成本、安全和環境控制,創造性地提出并推行“雙零”目標管理理念,即以零質量缺陷實現零質量事故,以零安全違章保證零安全事故。
在自主裝備上,以發電機組的設計制造和安裝為代表,三峽工程創造了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成功經驗。三峽工程實現了從生產32萬千瓦機組的技術水平到70萬千瓦機組的重大突破,從優化超繞組諧波的技術方案到國產化大容量高壓直流輸電環流變壓器,我國水電設備制造業僅用了6年時間,就跨越與國外30年左右的差距。
從1994年到2009年,三峽工程的建設,吹響了新中國工程質量,特別是水利工程質量,向世界超一流水平進軍的新號角,拉開了我國重大裝備特別是重大水電裝備國產化,向世界一流水平靠攏的序幕。
實施汽車召回制度
2004年3月15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制定發布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同年10月1日,我國正式開始實施汽車召回制度。
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汽車快速進入家庭,有關企業質量的投訴和糾紛也在快速增加。我國汽車召回制度出臺前后也曾遭遇來自各方面的阻力,特別是汽車廠商考慮到召回帶來的信任危機和成本增加而遲遲不做表態。
2004年6月18日,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向國家質檢總局遞交了召回申請,并決定于當日起與日本馬自達公司同步對2003款馬自達6進行召回維修,涉及數量34200輛。這也是我國第一例汽車召回。在隨后的5年間,汽車召回數量已近180次,涉及車輛約236萬輛。
汽車召回制度的實施,使“召回”和“缺陷產品”兩個詞語逐步被國人所接受,開啟了我國缺陷產品召回管理工作,完善了我國產品質量監管體系,為食品召回、玩具召回和即將頒布實施的《缺陷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奠定了基礎。
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
2008年9月11日晚,衛生部負責人表示,經相關部門調查,高度懷疑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一時間,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正式浮出水面。隨即,我國啟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響應,成立領導小組,部署有關工作。
9月17日,嬰幼兒配方奶粉三聚氰胺專項檢查結果公布,22家企業69批次產品檢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其中三鹿牌嬰幼兒配方奶粉三聚氰胺最高達2563mg/kg(高于相關標準近6000倍)。
經過多方調查證實,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屬于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全國累計報告患兒近30萬人。該事件暴露出我國乳制品行業所存在的突出問題,包括生產流通秩序混亂、一些企業誠信缺失、市場監管存在缺位、有關部門配合不夠等,給我國乳制品行業及其相關產業帶來了嚴重影響。
事件發生后,三鹿集團、相關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的責任人受到處理,三鹿集團正式宣告破產。2009年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在立法過程中,也根據三鹿牌嬰幼兒奶粉事件進行了相應補充。
(本版稿件由本報記者彭燮采寫) 《中國質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