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曹吉根)記者從10月29日在浙江杭州召開的全國質監系統認證執法監管試點工作現場會上獲悉,全國質檢系統將力爭用2~3年的時間,充實人員、健全機構、完善制度,建立起科學、公正、高效和保障有力的認證執法監管體系。
在當前我國經濟處于升級轉型的關鍵時期,認證在促進企業管理升級和提高產品質量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提高認證的有效性,國家認監委于2008年8月確定在浙江等10個省、直轄市展開了認證執法監管的試點工作,探索開展監管、提升認證有效性的途徑。
浙江等省市在試點中按照國家認監委的要求,初步構建了“以認證監管機構為業務指導、以法制工作機構為執法監督、以專職執法機構為執法主力”的認證執法監管工作體制,探索出了認證機構認證工作通報備案制、獲證企業日常監管巡查制、企業分類監管制、違規機構和企業黑名單制等基礎監管辦法,認證認可與質量宏觀管理工作的融合明顯加強。
現場會上,國家認監委提出,要改進傳統監管方式,變事后監管的單一模式為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后監管聯動,建立對認證機構、認證咨詢機構、檢測檢查機構、認證人員和獲證企業等各類認證主體的全方位監管鏈條,建立對認證結果的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
為充分發揮區域管理職能,國家認監委將強化縣(市)級質監部門的職能,要求所有縣局明確認證執法監管工作對口管理機構,有條件的還要設立專門機構,綜合協調認證執法工作。同時還要求為獲證企業建立檔案并開展巡查,加大對重點認證產品的抽查力度。
建立認證活動行政監督制度是開展認證監管的重要內容。國家認監委要求各省級質檢部門對認證機構在所轄區域內開展的認證評審活動或工廠檢查活動進行監督,切實保障認證市場健康、有序。
國家認監委還將積極推進認證執法信息化網絡建設,通過統一標準、整合資源、完善監管內容、擴展應用功能等措施,建立健全國家認監委、省局、地(市)局三級認證數據庫。
國家認監委要求各級質檢部門,要力爭把本地區的認證執法監管工作規劃納入到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在機構、編制和經費上給予支持。《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