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余項標準清理為75項 重點解決矛盾、重復、交叉和指標設置不科學等問題
□ 實習記者 吳珊珊
近日從衛生部網站了解到,我國乳品安全標準(征求意見稿)已完成修訂起草工作,現正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09年11月22日。
乳品安全標準(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指出,本次修訂工作的重點在于解決現行標準中矛盾、重復、交叉和指標設置不科學等問題。針對目前我國各種乳品質量安全相關的共160余項標準(含已發布和正在制定過程中),通過分析標準存在的問題,開展與國際標準的對比研究,并結合我國生產和消費的國情,提出了新的乳品質量安全標準框架和目錄。清理后的標準共3大類75項,分為產品標準17項、生產規范2項、檢驗方法標準56項。
產品標準中,《調制乳》、《再制干酪》、《乳糖》、《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等4項標準為新制定標準。《調制乳》標準中明確提出產品標識在符合GB 7718或GB 13432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基礎上,全部用乳粉生產的調制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復原乳”或“復原奶”;在生鮮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產的調制乳應在產品名稱緊鄰部位標明“含××%復原乳”或“含××%復原奶”。“××%”是指所添加乳粉占調制乳中全乳固體的質量分數。“復原乳”與產品名稱應標識在包裝容器的同一主要展示版面;標識的“復原乳”字樣必須醒目,其字號不小于產品名稱的字號,字體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版面高度的1/5。
生產規范標準中,《乳制品企業良好生產規范》和《嬰幼兒配方粉生產企業良好操作規范》是在現行《乳制品企業良好生產規范》、《乳粉衛生操作規范》和《嬰幼兒配方粉企業良好生產規范》的基礎上,根據國內生產狀況,參考國際相關標準制定的。
檢測方法標準中,按照檢驗方法與產品標準相配套、檢驗方法依據參數設定的原則,對現行GB/T5413、GB/T5009標準以及其他一些乳品相關檢驗方法進行了拆分或整合;對現行幾個脂肪、酸度、蛋白質、水分、灰分、相對密度、雜質度、脂肪酸的方法分別進行合并;新制定核苷酸、反式脂肪酸等標準。
2008年12月開始,根據《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規定,衛生部會同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輕工業聯合會、中國乳制品工業協會、中國奶業協會等單位組建了乳品安全標準工作協調小組和乳品安全標準工作專家組開展標準修訂工作。
《中國質量報》
吳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