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孫霞云) 日前,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公告,決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對進口植物種子、苗木、砧木、接穗、插條、球莖、塊根等活體植物繁殖材料(以下簡稱“植物種苗”)實施指定入境口岸措施。
公告指出,進口植物種苗口岸應具備現場查驗、除害處理、隔離檢疫設施等必要條件,所在檢驗檢疫機構應具備相應的實驗室檢測手段和技術能力。進口商或其代理人進口植物種苗,應當依法辦理進境檢疫審批,并選擇從公布的指定口岸入境。經國家質檢總局組織專家實地考核評估,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浦東國際機場、天津新港、佛山南海港、大連大窯灣港等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44個口岸(詳細名單見國家質檢總局網站)被指定為首批入境口岸。國家質檢總局還將根據口岸條件和貿易需要,對指定入境口岸名單實施動態調整。
據了解,植物種苗傳帶外來有害生物的檢疫風險極高,為此,世界各國均將進境種苗檢疫作為植物檢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據統計,2008年我國進境植物種苗共1.46萬批2.5億美元,共截獲各類有害生物644種,其中檢疫性有害生物34種495次。2009年進境植物種苗共1.45萬批2.4億美元,共檢出有害生物1136種11380次,其中檢疫性有害生物67種558次。針對截獲疫情,檢驗檢疫機構依法采取了退運、銷毀、除害處理等措施,有效地發揮了國門安全把關的作用。但是,進口活體種苗攜帶疫情檢測鑒定技術難度很大,如果口岸查驗隔離設施、實驗室條件及檢測人員達不到相應要求,很可能讓一些外來有害生物成為“漏網之魚”。
近年來,外來有害生物入侵我國呈明顯遞增趨勢,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全國外來疫情監測中發現黃瓜環斑駁病毒、玉米褪綠斑駁病毒、花生黑腐病菌、黃頂菊、刺桐姬小蜂、紅火蟻、扶桑綿粉蚧等一系列嚴重危害農林業生產安全的病蟲害,并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采取鏟除防控措施。據專家分析,這些新傳入的外來疫情隨進境種苗傳入的可能性極大。對進口植物種苗實施指定口岸、隔離檢疫等制度,是被發達國家實踐證明防范外來有害生物傳入的最有效措施。通過組織專家考核具備相應查驗條件、技術手段、檢測人員等檢測能力的口岸,才允許進口種苗,能夠確保種苗攜帶的各類有害生物特別是難以檢測的細菌、病毒、真菌等得到快速準確的檢測,從而確保國家安全引進種苗,既滿足科研和生產的需要,又防止有害生物傳入。《中國國門時報》
記者 孫霞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