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葛志榮:
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對質量安全負總責
兩會質檢人
□ 本報記者 劉伊婷/文
閱讀、思考、修改、簽名……一連串全神貫注的準備程序之后,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原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葛志榮鄭重其事地從網上遞交了所有提案。“提案也要講質量。”為了準備這些提案,葛志榮提前做足了調研“功課”,并廣泛征求了質檢系統內外的多方意見。上會之后,他又聽取其他委員的建議和意見,再次對提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結合多年的質檢工作經驗,葛志榮提出了一些具體的措施:相關部門在《質量振興綱要》今年到期后,應繼續提出我國新時期的質量振興規劃;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產業技術標準體系,完善先進的企業技術標準體系、農業標準體系、服務標準體系等自主知識產權標準體系,全面推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增加競爭力……
葛志榮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制定有關質量工作的法律法規和配套辦法中,要進一步明確各級地方政府對質量安全負總責的職能,并細化條款;支持各級政府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將質量安全納入各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支持和幫助各地深入實施質量興省、質量興市戰略;落實質量安全責任,把質量安全指標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體系,特別是把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管理考核的內容;完善職能部門間的綜合協調機制,建立健全質量分析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建立質量安全信息平臺。《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