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發布指導意見
建立汽車產品質量責任制
本報訊 (記者張海燕)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加強汽車產品質量建設、促進汽車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企業要加強質量建設,建立汽車召回制度。
意見明確提出,汽車生產企業要建立汽車產品質量責任制,不斷完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改進、提高汽車產品設計、生產、銷售、服務全過程質量管理水平。汽車生產企業要加大技術升級和新技術研發力度,加強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產品質量。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不斷改善品種、提高質量,防止盲目擴大生產能力。要提高汽車產品和關鍵零部件的檢測能力,結合生產線改造,增加在線檢測設備。
汽車生產企業要加強汽車產品售后服務,加大對消費者正確使用汽車產品的培訓和指導,增強消費者汽車質量安全意識,發展和完善修配、保養等多種服務,擴大服務范圍,提高服務質量。企業要建立質量風險預警和防范體系,建立產品追溯、召回、申投訴處理和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制度,及時召回、處理缺陷汽車產品。
建立健全汽車產品質量監管體系要注重4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標準法規體系,加強汽車行業安全和節能環保標準和技術規范的研究和制修訂工作。二是嚴格汽車生產企業和產品準入,加強《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三是加強公共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大力加強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的汽車產品強制性標準檢測能力建設和質量事故鑒定能力建設,不斷完善產品質量評價方法和評價體系。四是建立汽車行業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切實保護誠實守信的企業,制約和懲戒失信企業和失信行為。
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中國汽車產業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正處于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必須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及時總結和汲取世界汽車產業發展的經驗和教訓,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汽車產品質量建設,全面提高汽車產品質量信譽,促進汽車產業由大變強、健康發展。
意見還指出,雖然中國的產品召回制度在不斷發展,卻仍沒有出臺一部完整的法規。這也導致國內的汽車企業召回意識仍處于被動階段,召回效果也遠不及其他國家。《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