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30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質監局對供熱器具制造企業、經銷企業和熱量表等在用供熱計量器具開展專項計量監督檢查。
在制造環節,質檢總局要求各地要加強熱量表的型式批準和制造許可的監督管理,并重點監督企業是否按照批準的型式組織生產,是否持續保證與制造許可相適應的生產條件。
在經銷環節,質檢總局要求各地對銷售無證或不合格供熱計量器具的企業或個人依法嚴處,強化進口熱量表的型式批準和銷售前檢定工作,并加強對供熱計量器具修理企業的監管。
在使用環節,質檢總局要求各地強化對熱量表安裝使用前首次強制檢定的監督管理,對未經首次檢定及首次檢定不合格的熱量表,不得安裝和使用,對后續檢定不合格并不能再滿足使用要求的熱量表,要督促供熱單位及時調換。
此外,質檢總局還要求供熱計量器具制造企業應嚴格按照計量法律法規的要求申請生產前的產品型式評價和制造許可,嚴格按照熱量表型式評價大綱和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組織生產,加強熱量表產品出廠檢驗工作,確保出廠產品的質量和計量性能合格。
供熱單位應負責熱量表等供熱計量器具的選型、購置、維護和管理,采購并安裝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供熱計量器具,用于熱費結算的熱量表應當取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并通過安裝前的首次檢定;供熱單位還應負責供熱計量器具的檢定申請、調換等日常維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