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記者 齊琳)今后進口食品如果出現安全問題,進口商將被質檢總局列入“黑名單”。質檢總局昨日公布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明確表示,一旦進口食品發現安全問題,進口商應主動召回并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
《征求意見稿》規定,進口食品如果在安全、健康、環保上出了問題,將被責令銷毀或退貨。如果檢驗檢疫機構發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進口食品,可將其收貨人、報檢人、代理人列入不良記錄名單;有違法行為并受到行政處罰的,可列入違法企業名單并對外公布。
事實上,質檢總局目前已經開始定期公布每月進境的不合格食品化妝品名單。除了完善“黑名單”制度,在食品安全方面,《征求意見稿》還明確要求,如果進口食品有安全問題,已經或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進口商應主動召回并向檢驗檢疫機構報告,還應向社會公布信息,通知批發、銷售者停止批發、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做好召回食品情況記錄。如果進口商不主動實施召回,質檢總局將發布風險預警通報,采取嚴密監控、加嚴檢驗、責令召回乃至禁止進口等措施。
此外,如果進口食品在境外發生安全事件、疫情,質檢總局和檢驗檢疫機構將根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的級別發布風險預警通報,通報級別包括嚴密監控、加嚴檢驗、責令召回等。 如今年3月,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就曾針對英國輸華水產品發出警示通報,原因是英國輸華的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