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觀念 追求實效
———寧波檢驗檢疫局“三管理”助力企業質量提升
“原本要兩三天才能辦完的通關手續,現在從報檢到簽發通關單兩個小時之內全部辦完。”寧波出口加工區光圣科技(寧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英華說。從去年開始的“三管理”政策,不僅提高了貨物的通關效率,更讓企業減少了資金壓力、加速了貨品的周轉期。
張英華口中的“三管理”政策,就是寧波檢驗檢疫局對出口工業產品企業實施的“準入管理+分類管理+監督管理”的新監管模式。該監管模式把工作重點從“產品檢驗”轉移到了“企業監管”上,突破了傳統“批檢驗”模式,使企業真正享受到“提速、減負、增效”的便利。
通關速度明顯加快
“我公司于2006年開始實施電子監管系統。那時,電子監管的抽批率還是蠻高的。比如,2007年我們的批次抽檢率就有40%。后來,在寧波檢驗檢疫局保稅辦的指導下,結合綜合風險模式管理,抽檢率降到10%。實行新的‘三管理’模式后,現在的抽檢率更低,90%的報檢批次可在5至10分鐘內獲得快速核放,企業在生產、入庫、待建、放行所耗費的時間大幅減少。”張英華說,“隨著企業的發展,公司每年的出口批次逐步提升,快速放行讓企業贏得了大批優質客戶。”
實施“三管理”監管模式的企業,必須是先通過質量保證能力核查、電器產品型式試驗合格、簽署“出口工業品質量承諾書”,再結合誠信等級和分類管理,獲得驗證管理資格。檢驗監管部門采取日常巡查和突擊稽查兩種現場驗證方式,著重對企業質量保證能力持續性、產品核查、誠信守法等方面加強稽查,這樣出口產品現場查驗批次大為減少,通關速度明顯加快。
企業資金壓力顯著減小
“在實施‘三管理’之前,我們曾碰到這樣的情況,因為貨品被抽檢到需要延遲發貨一周,但是客戶等不及就甩單了。”寧波保稅區一家出口企業的負責人說道。對很多出口企業來說,時間就是利潤,通關速度上不去,貨品周轉速度變慢,企業資金壓力就增加了。
“實施‘三管理’后,企業生產運輸成本得到降低,原生產高峰中由于貨物放行時間的不確定性,造成庫存積壓、需租賃倉庫緩解庫容壓力的情況基本消失,企業出貨實現零等待;還避免了因實施檢驗而導致企業交貨時間緊張、不得不選擇高于海運兩倍價格的空運的情況,節省了大量的倉儲物流費用。”這位負責人介紹,“三管理”模式,使企業生產安排更加有序、交貨更為及時,符合客戶需求,避免了等待檢驗使交貨延期、市場信譽受損情況的發生。
質量保障能力持續提高
光圣科技是一家研發生產RF通訊連接器、光纖連接器等產品的臺資企業,產品全部銷售到歐美地區,產品種類雜、數量多,更新換代快。以前的報檢程序從申報到最后出口放行一般要7個工作日左右。在此期間,客戶提出對產品進行改進的要求,企業無力做到。但是現在,產品的改進和生產進度等完全由企業自由掌控。
2008年保稅區有一家公司增產后,為了應對舊模式的通關速度,往往將生產安排提前2至3天,產線運行負荷大幅增加。而產能增加的同時生產線也在短時間內增加了大批新工人,企業漸漸地在生產、檢測以及其他環節開始頻繁地忙中出錯,給產品質量的穩定帶來隱患。“三管理”模式實施后,因避免延誤通關而趕工期、生產線盲目提速的情況大為減少,工作誤操作幾率大為降低;在企業質檢環節,質檢員因產品生產集中而忙于應付的現象大為減少,品質管控更有序、更合理。
“三管理”模式是對傳統檢驗監管模式的變革和創新,其指導思想和工作方式均有了根本性的革新,將傳統批檢驗向生產企業監督管理轉變,最終形成企業基礎保障能力持續提高、產品質量不斷提高、誠信意識和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不斷增強的局面。新的監管模式將有效提升科學監管水平和服務發展水平,努力實現“依靠地方、聯合部門、抓住企業、監管產品”的“大質量工作機制”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提升全社會質量意識,為地方開放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裴 旦 孫向陽)《中國國門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