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卷材鋼筋水泥刨花板部分指標不合格
本報訊 (記者羅 兵)日前,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對防水卷材、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水泥、刨花板產品的監督抽查結果。
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遼寧等12個省、直轄市148家企業生產的150種建筑防水卷材產品。抽查依據《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 12952-2003等產品標準的要求,對建筑防水卷材中的瀝青基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熱性、拉力、延伸率、臭氧老化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22種產品可溶物含量、低溫柔性等項目檢驗結果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通用水泥產品抽查了湖北、湖南、四川等6個省289家企業生產的290種水泥產品。抽查依據《通用硅酸鹽水泥》GB 175-2007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和推薦性國家標準的要求,對水泥產品的凝結時間、安定性、強度等9個物理性能指標和化學性能指標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1種產品抗壓強度項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產品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蘇等6個省、直轄市45家企業生產的45種產品。抽查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對熱軋帶肋鋼筋的化學成分、力學性能、工藝性能、外形尺寸、重量偏差等6個項目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3種產品化學成分碳元素、重量偏差等項目檢驗結果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刨花板產品共抽查了天津、河北、遼寧、上海等14個省、直轄市91家企業生產的91種刨花板產品。
抽查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刨花板產品的甲醛釋放量環保指標和密度、板內平均密度偏差、含水率、吸水厚度膨脹率、靜曲強度和內結合強度6項物理力學性能指標進行了檢驗。抽查發現有36種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其中主要不符合項為吸水厚度膨脹率、靜曲強度和甲醛釋放量等項目。《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