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與埃及貿易工業部簽署的《中埃質檢諒解備忘錄》已于今年4月得到了埃及議會的批準,正式生效了。最近,筆者從埃及有關方面了解了最新情況,希望引起注意。
一是進入埃及的中國工業品依據埃及收貨人是終端使用客戶還是中間貿易商區別為A類和B類。如果出口的工業品最終收貨人是貿易公司的,則必須提供裝運前檢驗證書,如果出口的工業品最終收貨人是使用客戶的,則不必受此限制。如果需要裝運前檢驗證書而沒有提供證書的,則貨物會被退回。二是所有的裝運前證書號碼,必須及時上報,事先傳送到埃及指定的官方網站。貨物到達埃及后,埃及海關將核對證書號碼是否與網上的號碼一致,如不一致、找不到號碼或偽造號碼,將有被退貨的風險。三是實際證書號碼與網上的號碼一致的情況下,埃及海關一般不查驗貨物,直接放行,否則將全部檢查。四是證書上所示重量不得小于實際重量(包括毛重),否則將另征關稅。申報貨物價格必須符合邏輯價格,既不得高于市場價格,也不得低于市場價格,可以受國際市場價格、期貨價格影響,但必須在合理的幅度內。五是證書必須在船到埃及港口前寄達對方客戶手中,否則視同無證書。
(鄭光華 李百勝 杭 晨) 《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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