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海峽西岸經濟區20城市質監系統合作會議召開
共商合作良策 同推區域發展
本報訊 (記者沈 洪)日前,第二屆海峽西岸經濟區20個城市的質監局在廣東汕頭市通過發表了《海西經濟區20城市質監系統合作共同宣言》,并簽署《海西20城市標準化、檢驗和稽查打假工作合作備忘錄》。此舉不僅推動和深化海西20城市質監系統的稽查、標準化和檢驗檢測工作的合作機制,而且也使交流合作實現經常化和制度化。
海峽西岸經濟區是以福建為主體,面對臺灣,鄰近港澳,范圍涵蓋浙江南部、廣東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區共計20市,依托福州、廈門、泉州、溫州、汕頭五大城市所形成的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經濟綜合體,它是一個不同于行政區劃的具有地緣經濟利益的區域經濟共同體。
2009年5月6日國務頒布了《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是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服務中西部發展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東部沿海地區先進制造業的重要基地,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為此,國家質檢總局為支持和服務海西建設,兩次出臺了48條實施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的優惠政策措施。
在《海西經濟區20城市質監系統合作框架協議》中,明確要求各質監部門本著“自愿參與、履行義務、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開展合作與交流。一是共同推動實施以質取勝戰略。建立區域內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狀況信息互通機制,交流機制創新與監管方法,共同提高監管效能;共同培育和保護區域名牌產品,增強區域產品競爭力;共同開展兩岸質量管理學術交流。二是加強標準化、計量和認證認可工作協同。建立標準數據共享平臺;合作爭取區域內特色產品或支柱產業產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定的主導權;在節能減排等方面開展研究協作;共同推進海峽兩岸計量檢測校準證書互認;共同開展兩岸產品認證體系互認研究;加強與臺灣地區知名實驗室的交流合作,推動兩岸實驗室互認。三是開展檢驗檢測技術交流、科研及人才合作。建立區域內質監技術機構交流機制;探索建立區域內檢驗檢測報告互認制度;開展檢測技術科研合作;構筑統一、開放的技術服務市場,提升技術機構參與競爭、服務社會的能力。四是建立行政執法合作協調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的溝通與交流;建立稽查執法動態通報制度,協同開展打假治劣,打破地區保護主義,創造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
為更好履行合作框架協議,20個城市的質監局局長,經過協商,形成共識,發表了“精誠合作、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謀發展”的宣言,旨在進一步深化區域合作交流、擴大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建立協作機制,共同推進質監事業和區域經濟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中國質量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