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國家質檢總局召開1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兒童玩具產品檢測專家劉建新就兒童玩具產品的選購及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進行了解讀。
近期,不少玩具生產企業因其生產的玩具產品存在缺陷而實施了召回。劉建新提醒廣大消費者和家長,購買兒童玩具產品時需注意以下事項:
首先應檢查玩具的完整性,檢查是否注明生產廠家名稱、地址、使用年齡段、安全警示語等信息,這些信息是玩具產品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對于六類實施國家強制性認證的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彈射玩具、電玩具、娃娃玩具、童車),應檢查是否有3C標志。
不要購買標識較高使用年齡段的玩具給較低年齡段的兒童使用,比如不要將標識3歲以上的玩具給3歲以下的兒童使用。
同時,注意玩具上的小零件、小球等,以免因兒童誤食而發生窒息危險;檢查玩具的尖角、毛刺、銳邊,以免劃傷兒童的皮膚;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帶有附件的繩索長度不得超過220毫米,以免纏繞兒童頸部而發生窒息危險;檢查玩具是否存在跟兒童手指差不多大小的圓孔或夾縫(5mm~12mm),以免夾傷兒童手指。
購買童車產品時,需檢查童車車體是否牢固,不要選擇童車塑料件比較硬、脆或有異味的;檢查兒童自行車手閘的閘把尺寸和制動力,避免兒童因握不緊手閘、制動力不足或太大而發生意外傷害;檢查兒童推車的上圍離座墊的高度是否合適,肩帶、叉帶、跨帶、帶扣、安全帶等裝置是否牢固可靠,折疊鎖定機構是否牢固;檢查嬰兒學步車的穩定性、剛性和框架強度,尤其要檢查鎖緊裝置是否可靠,以防鎖緊裝置松脫而發生意外傷害,此外,嚴禁在高低不平的路面、斜坡、樓梯口、浴室、廚房和靠近電器等危險場所使用。
最后,應向經營者索取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作為日后維權的重要憑證。
因兒童玩具產品使用不當或家長監護不周而引發的傷害事故也時有發生。劉建新提醒廣大消費者和家長,應給兒童使用合適的玩具,仔細閱讀玩具產品的使用說明和安全提示,確保玩具安全使用。
兒童使用玩具前,給予必要的使用指導。如兒童自行車在使用時應進行適當的指導,使用時應戴上保護性頭盔等。
確保玩具正確安裝和安全使用。如童車產品應按提供的組裝說明正確安裝,又如推車使用前應確保所有鎖定裝置都已處于鎖定狀態等。
確保玩具使用時盡到看護責任。如兒童乘坐推車、嬰兒學步車、兒童三輪車等產品時,看護人不應離開;玩具氣球,需在成人監護下使用,未充氣的氣球應遠離兒童,破裂的氣球應立即丟棄等。
確保玩具得到經常檢查、維護、清潔或保養。發現損壞的玩具未修復并確認安全前應遠離兒童。
廣大家長和消費者應關注有關部門發布的玩具產品召回信息和消費預警信息,及時遠離這些存在安全隱患的玩具產品,以免造成傷害。如近期在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信息平臺上發布的“兒童穿帽帶童裝玩滑梯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部分竹蜻蜓玩具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兩起消費預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