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考核內容 徐州實施新版物業行業“黑名單”制度
為加大對物業企業違規違法行為懲處力度,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質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徐州市結合實際,修訂完善了《徐州市物業服務行業“黑名單”制度》,并于日前實施。9月26日,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在新城區報業大廈新媒體演播廳召開發布會,就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與原來相比,新版物業行業“黑名單”制度修改完善了哪些方面?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物業管理中心主任張鑫介紹,第一,擴大了適用范圍。包含全市物業服務企業(在徐有管理項目的外地物業企業)和物業項目經理。第二,增加了考核內容。考核內容涵蓋了物業管理服務的各個方面,便于量化考核和積累。第三,調整了考核權限。將考核權力下放,下放到各縣(市)區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嚴格執行物業“屬地管理”政策。
新增考核內容中,對物業服務企業記入“黑名單”考核分為兩類:一類是有重大違法違規等行為直接記入“黑名單”;另一類是年度考核累計記分超過20分的物業服務企業記入“黑名單”,對物業項目經理年度考核累計記分超過18分的記入“黑名單”。
直接將物業企業記入“黑名單”的有7項條款:受到違反物業管理法規行政處罰一次以上的;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內被新聞媒體負面曝光兩次以上,且查證屬實、影響重大的;在招投標中以欺騙手段中標或明顯低于市場價,惡意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對照我市物業企業和項目經理考核記分標準,被所在地房產行政管理部門年度考核評比最后一名的;對照徐州市考核記分標準,企業年度考核被記分20分以上的;無正當合法理由,拒不退出物業管理項目的;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等重大創建工作中,工作不積極、不配合、不主動、不聽從街道辦事處等上級的統一安排部署,造成重大惡劣影響的。
新版“黑名單制度”還增加完善了懲罰措施。凡被記入“黑名單”的物業企業,將在網上及新聞媒體上公示;限期整改3個月,整改合格申請批準后予以消除;一年內不得參加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情節嚴重的,將按照物業管理法規政策進行處理。
凡被記入“黑名單”的物業項目經理,將在全市物業行業內進行通報;一年內不得擔任物業項目經理參加招投標;記入個人信譽記錄。
為何刷新物業服務行業“黑名單”制度?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曹輝介紹,截至目前徐州市共有物業企業600余家,外地物業企業近70家。物業在管面積不斷擴大,已近1億平方米。但與發達城市相比,徐州市物業行業存在服務不規范、管理不完善、誠信度不高、業主投訴多的問題。今年以來,國家相繼取消二級以下物業資質認定和一級物業企業核定,該行業進入了門檻降低的新階段,監管模式也將由資質管理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的新模式。為適應新形勢,加強對物業企業資質取消后的行業監管和誠信建設,提高物業行業的誠信度和服務質量,該局對2010年頒布實施的市物業服務行業“黑名單”制度作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黑名單”制度。
新規與此前徐州市開展的物業星級評定工作相輔相成,形成了一手抓優秀物業企業的培育、一手抓服務不佳的物業企業懲處的“抓兩頭、帶中間”格局,將為促進全市物業服務水平、居民滿意度及城市管理的整體提升起到主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