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完善市場約束機制、嚴格防范外債風險和地方債務風險。通知要求,擬舉借中長期外債企業要實現實體化運營,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要緊密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方向,著力支持綜合經濟實力強、國際化經營水平高、風險防控機制健全的大型企業赴境外市場化融資,募集資金重點用于支持創新發展、綠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以及“一帶一路”建設和國際產能合作等。
通知指出,擬舉借中長期外債企業要統籌考慮匯率、利率、幣種及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有效防控外債風險。要規范信息披露,不得披露所在地區財政收支、政府債務數據等可能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嚴禁與政府信用掛鉤的誤導性宣傳。有關信用評級機構不得將企業信用與地方政府信用掛鉤。
通知要求,申報企業擁有的資產應當質量優良、權屬清晰,嚴禁將公立學校、公立醫院、公共文化設施、公園、公共廣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樓、市政道路、非收費橋梁、非經營性水利設施、非收費管網設施等公益性資產及儲備土地使用權計入企業資產。利用外債資金支持的募投項目,要建立市場化的投資回報機制。如募投項目取得投資補助、運營補貼、財政貼息等財政資金支持,有關決策程序必須依法合規,必須把地方財政承受能力和中長期財政可持續作為重要約束條件,堅決杜絕脫離當地財力可能進行財政資金支持。
通知強調,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財政部門對依法合規承接政府投資項目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和批準的預算及時撥付資金,不得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