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針對近期房地產市場亂象,為嚴厲打擊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在部分城市先行開展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 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個城市先行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
《通知》指出,本次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包括投機炒房、房地產“黑中介”、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虛假房地產廣告等四個方面:
一是打擊操縱房價房租、捂盤惜售、捏造散布虛假信息、制造搶房假象、哄抬房價、違規提供“首付貸”等投機炒房團伙;
二是打擊暴力驅逐承租人、捆綁收費、陰陽合同、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侵占客戶資金、參與投機炒房的房地產“黑中介”;
三是打擊從事違規銷售、變相加價、一房多賣、霸王條款、價格欺詐以及限制阻撓使用公積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四是打擊發布不實房源和價格信息、進行不實承諾等欺騙、誤導購房人的虛假房地產廣告。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實履行房地產市場監管主體責任,把打擊侵害群眾利益違法違規行為作為整治房地產市場亂象工作的重中之重,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整治措施,落實監管職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要廣泛發動群眾監督,暢通群眾舉報投訴渠道,對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掛牌督辦,及時公布查處結果,回應社會關切,著力構建房地產市場共治共管的局面。要加強政策解讀,正面引導輿論,定期集中曝光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形成震懾,為房地產市場營造良好輿論環境。要強化督查問責機制,對專項行動實施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懲處。對涉嫌隱瞞包庇、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部門和人員,堅決問責。
《通知》強調,要堅持整頓規范和制度建設并重、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督并重、加強管理和改善服務并重、投訴受理和主動監管并重,建立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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