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現象,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等7部門聯合發布通知,決定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通知明確,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筑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嚴肅查處持證人注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此次專項整治,推動建立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預防和監管長效機制。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水利、通信部門要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依法從嚴查處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通報,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對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依法從嚴查處,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直至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據了解,專項整治分3個階段開展。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為自查自糾階段。地方各級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自查自糾工作,指導、督促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自查自糾。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單位應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是否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存在相關問題的人員、單位,應及時辦理注銷等手續。在自查自糾期間,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為全面排查階段。各省級主管部門在自查自糾基礎上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通知要求,要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發證機關依法依規從嚴處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規發布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扣押勞動者職業(專業)資格(注冊)證書的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從嚴查處。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為指導監督階段。通知明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將加強各地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的指導監督,對重點問題和典型案件掛牌督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通知還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和信箱,并向社會公布,對投訴舉報事項要逐一登記,認真查處;同時充分發揮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相關信用信息平臺作用,對被查處的違法行為單位和人員,在平臺中記錄其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布,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