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提出,建立澄清保護干部機制,對有誣告陷害等行為者,將納入失信“黑名單”。
河南省委辦公廳近期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推動中原更加出彩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要旗幟鮮明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正確評價和對待干部在改革創新、擔當履職中的失誤錯誤,“誰問責誰容錯”。建立澄清保護干部機制。經調查核實,對受到惡意中傷、誣告陷害以及被惡意炒作和誹謗的干部,黨委(黨組)及紀檢監察機關等單位要通過適當方式為其澄清事實真相,消除負面影響;對有誣告陷害等行為者,納入失信“黑名單”,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匡正社會風氣。對反映失實或查無實據的信訪舉報,應及時了結,并向所在單位書面反饋。
同時,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深入開展網絡環境治理,及時應對和處置各種負面輿情,注重保護干部聲譽,防止干部被“污名化。”
《實施意見》還就嚴格落實權責對等原則,規范督查檢查考核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如嚴禁簽訂沒有法律政策依據、權責不對等的責任狀、承諾書,嚴禁假借“屬地管理”名義將黨委、政府及工作部門承擔的責任轉嫁給基層等等。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做出明確規定之外,其他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單位一律不得增設或變通設置“一票否決”事項。
河南還提出要落實落細關心關愛措施,激發干部擔當作為的內生動力。各級領導干部要經常開展面上談話,圍繞黨委政府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堅持重點干部重點談話,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受到問責處理的、被誣告錯告的、個人家庭生活存在實際困難的、調整職務的干部,及時傾聽訴求,幫助解決問題。對敢擔當善作為的優秀干部,尤其是那些在基層一線和偏遠地區埋頭苦干、不事張揚、實績突出、群眾認可的干部,綜合運用通報嘉獎、記功等表彰方式,增強干部的榮譽感、自豪感。在全省上下推動形成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干部擔當、干部為事業擔當的濃厚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