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檔案局等六部委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從即日起至5月31日,開展第三方借減稅降費巧立名目亂收費行為專項整治。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等涉稅服務收費的監督管理,堅決防止借減稅降費巧立名目亂收費、抵消減稅降費效果,保障納稅人和繳費人應享盡享減稅降費紅利。
通知明確,要暢通服務收費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納稅人和各方面反映的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等涉稅服務亂收費問題,要迅速調查核實和處理反饋。在專項整治期間,國家稅務總局及各省稅務局在12366納稅服務熱線設立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等涉稅服務亂收費問題舉報投訴專席。稅務部門要對使用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等涉稅服務的納稅人開展走訪和調研,開展第三方服務滿意度調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通知要求,稅務部門要立即組織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存在亂收費問題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稅務部門對違規收取電子發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詢和交付等基礎服務費用的,要迅速采取約談、責令限期改正、降低信用等級、取消服務資格等方式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堅決予以整治。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等涉稅服務規范明碼標價,對投訴舉報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及時查處。同時,嚴格執行備案制度。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未如實報送備案信息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不得從事電子發票第三方平臺服務,并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通知特別強調,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廉政規定,對違規參與、干預、誘導納稅人選擇第三方涉稅服務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一旦發現任何部門或個人與第三方有利益關聯,要堅決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