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外公布。《意見》明確,力爭1年內轉變作風改進學風的各項治理措施得到全面實施,3年內取得作風學風實質性改觀,科技創新生態不斷優化,學術道德建設得到顯著加強,新時代科學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揚。
科研誠信是科技工作者的生命。《意見》指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等要把教育引導和制度約束結合起來,主動發現、嚴肅查處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并視情節追回責任人所獲利益,按程序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實行“零容忍”,在晉升使用、表彰獎勵、參與項目等方面“一票否決”。
《意見》明確,科研項目承擔者要樹立“紅線”意識,嚴格履行科研合同義務,嚴禁違規將科研任務轉包、分包他人,嚴禁隨意降低目標任務和約定要求,嚴禁以項目實施周期外或不相關成果充抵交差。
嚴守科研倫理規范,守住學術道德底線,按照對科研成果的創造性貢獻大小據實署名和排序,反對無實質學術貢獻者“掛名”,導師、科研項目負責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識產權歸屬等方面侵占學生、團隊成員的合法權益。
對已發布的研究成果中確實存在錯誤和失誤的,責任方要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和承認。不參加自己不熟悉領域的咨詢評審活動,不在情況不掌握、內容不了解的意見建議上署名簽字。
有關主管部門和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單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誠信審核、科研倫理審查等有關制度和信息公開、舉報投訴、通報曝光等工作機制。對違反項目申報實施、經費使用、評審評價等規定,違背科研誠信、科研倫理要求的,要敢于揭短亮丑,不遷就、不包庇,嚴肅查處、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