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提出,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信用監管、重點監管等結合,推行“互聯網+監管”。
作為最早一批簽署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和為數不多的既有激勵又有懲戒的單位,海關總署在推行信用監管方面有哪些創新做法?新型海關信用監管模式進展和成效如何?信用如何在優化海關監管資源配置中發揮引領作用?記者近日采訪了海關總署企管司司長胡東升。
以信用為基礎的海關監管新模式初步形成
胡東升表示,從海關開展信用管理的實踐看,信用為基礎的海關監管新模式,是將企業信用管理嵌入海關監管全過程,使信用在海關監管中發揮引領作用。目前,以信用為基礎的海關監管新模式初步形成。
據介紹,海關在信用監管制度設計上起步較早,經過幾次大修訂,目前已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1+N”的分行業《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以及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完整制度體系,建立了信用信息采集與公示、信用評價、信用動態調整、差別化管理等涵蓋海關業務全鏈條的信用監管制度。
據悉,海關總署通過構建大數據平臺,建立了以企業為單元的進出口領域信用信息檔案,搭建了包括企業屬性、經營行為、業務規范、守法情況、外部信用等5個維度103個指標的分級信用管理指標體系,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實時評估,開展企業“精準畫像”,并對不同信用等級企業實施通關差別化管理。
作為最早一批簽訂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和為數不多既有激勵又有懲戒的單位,海關總署每天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企業信息8000余條,累計已推送1000余萬條,用于外部門開展聯合獎懲。
此外,海關總署將海關的信用管理制度與國際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規則有效對接,使得高信用企業享受更多的國際化便利措施,助推高信用進出口企業實現“關通天下”,取得較好的社會反響。
截至目前,中國海關已經與歐盟、韓國、新加坡、中國香港、瑞士、新西蘭、以色列、澳大利亞、日本、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蒙古、烏拉圭等13個經濟體的40個國家和地區實現AEO互認。
海關監管新模式作用日益凸顯
胡東升表示,海關信用監管模式實現了海關監管工作由“以貨物為單元”管理向“以企為本,由企及物”管理的歷史性變革,其優勢體現在:一是提高了監管效能,解決不斷增長的海關監管業務量和監管資源緊張的矛盾,把有限監管資源向失信企業和高風險企業傾斜,改變傳統的平均用力的監管模式;二是降低了執法風險,建立完善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認證標準,明確不同信用等級企業的監管措施,為差別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實現精準監管,解決了海關監管中管少、管精、管準的問題,通過數據歸集、精準畫像,使監管瞄準失信風險,實現有的放矢;四是具備積極導向作用,信用監管作為深化海關“放管服”改革的基礎,給予誠信企業充分便利,提高企業獲得感,提升企業守法守信意識,形成企業守法、海關便利的良性循環;五是實現協同監管,海關內部聯合發力的同時,通過跨部門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擴大海關信用成果應用范圍,實現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協同監管。
以貨物查驗為例,2018年海關對高級認證企業進出口貨物查驗率約為0.52%,比一般信用企業低80%以上,大幅減少了企業物流和通關成本,而對失信企業則實施近100%的高比例查驗。
AEO互認后,中國AEO企業在境外查驗率平均降低50%以上,通關時間平均縮短30%以上,有力提升了我國進出口信用體系建設的國際影響力。
努力實現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制在海關監管領域全覆蓋
胡東升表示,下一步,海關總署圍繞信用監管工作將從四個方面發力:
一是圍繞國家總體戰略布局,全力打造AEO國際海關互認合作升級版。以“一帶一路”國家為重點,全方位深化國際大通關機制化合作,不斷擴大AEO企業互認便利措施和實施成效,力爭在2020年底前與所有已建立AEO制度且有合作意愿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實現海關AEO互認,為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優化營商環境持續發力。
二是堅持全過程信用監管,實現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體制在海關監管領域的全覆蓋。建立公開、統一、透明的覆蓋海關所有監管事項的差別化管理措施清單,對不同信用等級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管理,推進差別化措施的有效落實,對違法者依法嚴懲、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三是繼續應用大數據科技手段,實現精準監管和智能監管。建立共識性、多指標、立體式的企業畫像數據庫,繼續優化企業評估模型,通過大數據對關聯企業進行比對分析,主動發現和識別“影子企業”,實現風險防范和精準打擊;推動將畫像結果作用于通關一體化作業系統和企業動態監控,建立差別化的通關模式,對高信用、低風險企業快速通關,對失信企業和高風險企業實施嚴密監管。
四是深入推進跨部門聯合獎懲,建立富有海關特色的協同監管機制。繼續推進進出口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制訂海關進出口領域聯合獎懲對象認定、退出、修復的標準和程序,完善發起、響應、反饋等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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