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針對征信話題展開了討論,有人大代表建議應通過立法補充、完善征信活動,改進對個人信用信息的處理,使信用信息采集、篩選、審核、記錄和刪抹、修改以及利用征信實施懲戒都有法可依。
全國人大代表、央行南昌中支行長張智富提出一份關于規范信用信息共享開放,促進征信市場健康發展的建議。他指出,近年來,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推進,我國信用信息共享開放力度加大,各類信息供給不斷增加,但是信用信息共享開放概念理解存在誤區、管理標準不統一、相關安全法律保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逐漸暴露。這一系列問題限制了信息共享開放,影響了征信市場運作效率,也不利于征信機構的培育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央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行長陳建華則從互聯網征信模式的角度提出問題。他指出,當前我國法律法規卻很少涉及互聯網征信,個人信息保護法尚未出臺,現行征信法律制度尚未涉及,互聯網征信機構基本處于監管真空,信息泄漏和網絡侵權事件頻發,信息安全和信息主體權益日益受到嚴重威脅,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國征信立法滯后的問題,不能滿足監管的需要。
為此 ,張智富建議,應加快信用信息立法進程、分級分類推動信用信息共享開放、強化監管和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推動征信機構獲取信息的多元化和低成本,從而形成專業細分的征信體系,扶持有實力的征信機構做大做強。指導征信機構整合利用各類信用信息,充分挖掘信息潛在價值,為社會提供多元化的信息產品和服務。同時,不斷加強征信監管,全面監管市場上涉及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和服務的機構,督促其切實履行信息保密和保護義務,規范共享信用信息,防止信用信息泄露和濫用。
陳建華認為,為適應監管需要,結合當前的行業背景和立法實際,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征信管理法》。他表示,“征信管理法”要加強對新型征信業務的合規管理。同時,還要促進信用信息共享,鼓勵信息合法合規流動。規范信用信息采集、處理與使用,力求實現不同系統之間的信用信息共享。此外,還需強化部門協調監管,探索建立聯動監控機制、建立征信信息泄露救濟相關制度等。
全國人大代表、央行鄭州中支行長徐諾金表示,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技術,豐富金融監管手段,更好地適應互聯網金融領域科技風險復雜多變、產品日新月異的形勢。要及時出臺技術監管規則。更好掌握互聯網金融科技創新的服務模式、業務本質、風險機理,緩解因規則滯后帶來的監管空白、監管套利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