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通過印發供應商管理規則、專項檢查、定期公示違約供應商處理情況等措施,凈化政府采購網上商城(電子賣場),向不誠信供應商“亮劍”。
記者了解到,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日前對“徽采商城”開展了專項檢查。此次專項檢查針對上架商品重點類目的節能證書真實性、有效性。共發現26家供應商上架的44件商品提供的節能證書信息不實。記者注意到,上述44件被供應商篡改證書信息的商品多數為聯想的臺式機及便攜式筆記本電腦,均已被下架。根據《“徽采商城”供應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供應商將被暫停商城上架、報價資格。同一供應商如再次提供虛假證書的,將按照《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三款“提供虛假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網上商城資格,并不得再次入庫”。據了解,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此次專項檢查只是一個開始,6月8日起,該中心將再次對商城商品進行檢查,對存在相關違規情況的供應商,將按《“徽采商城”供應商管理辦法》規定從嚴處理。
記者注意到,除安徽外,山西省日前發布《山西發布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供應商誠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為該省電子賣場供應商行為“立規矩”。《管理規則》列出了12條供應商違信行為。包括:在供應商注冊、商品發布或競價響應中提供虛假材料或虛假承諾;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排擠其他供應商;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惡意串通;向采購人提供不正當利益;被確定為成交候選供應商后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或無正當理由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不按照采購需求、訂單、競價響應簽訂合同,或者與采購人另行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協議;將成交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違反采購約定將成交項目分包給他人;擅自變更、解除合同;不及時維護商品型號、維護信息不準確,導致不良影響,或控價、控貨、限制供應商合法競爭;所提供產品或服務在相同情況下,價格高于市場價格承諾;泄露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或侵害其他供應商合法正當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管理規則》明確指出,采購人及供應商等政府采購各方當事人在發現供應商存在上述不誠信行為后的5個工作日內,及時將具體情況通過賣場申訴通道向電子賣場報告。電子賣場收到供應商不誠信行為報告后,應積極調查核實,依照平臺規則進行處理,并報財政部門備案。供應商存在不誠信行為的,電子賣場將給予曝光臺通報,列入電子賣場不誠信記錄(有效期為1年),暫停電子賣場供應商資格(執行有效期1-3年)。
早前,為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電子賣場相關工作,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也多次組織對政采云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中疫情防護商品進行專項價格監測及庫存排查工作。對發現價格違規或是存在展示庫存與實際情況不符供應商,浙江省政府采購中心要求政采云有限公司對涉及違規、庫存不符的商品給予預警并下架,督促供應商自行整改,并將監測情況通報給各集采機構。
記者了解到,多地通過向電子賣場(網上商城)不誠信供應商亮劍,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采購行為,促進電子賣場健康、有序運行。以浙江為例,記者注意到,在對政采云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中疫情防護商品進行多次專項價格監測及庫存排查過程中,價格違規供應商和展示庫存與實際情況不符供應商的數量均呈現下降的趨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