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水路運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強化水路運輸市場信用監管,近日,全國水路運輸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正式投入運行。對于管理系統的運行規范,交通運輸部也專門出臺了《關于加強全國水路運輸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強調,相關單位要明確水運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責任分工和責任人員,切實做好系統運行的各項工作;要認真按照系統使用說明,強化系統使用和運行;要按照“內容為王”“應用是生命力”的要求,將系統運行管理與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相結合,推進事前信用告知承諾、事中信用約束監管和事后信用獎懲應用制度的實施。
《通知》要求,相關單位需確定系統用戶和系統聯系人,并加強密鑰管理。同時,要報送失信行為信息,加強部省對接,并對錄入的失信行為信息進行校驗,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不符合要求的需完善相關信息后重新報送。此外,相關單位要對照信息校驗規范和要求,對在試運行階段報送的失信行為信息認真組織清洗、校驗和完善;要加強信息質量管理,確保信息質量;要及時報送信用信息,自信用信息產生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填報;涉及行政復議的信用信息,以行政復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計算。
據了解,交通運輸部將結合年度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督查檢查工作,組織對報送失信行為信息的時效性、準確性等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予以公開,并與年度國內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業年度核查結果、港口經營市場督查檢查結果進行比對,納入“信用交通省”建設相關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