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央政法委等十部委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建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信用信息在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應用,優化市場競爭環境,完善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加強招標投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和招標投標活動監管。
根據《通知》,要建立物業服務信用評價制度,制定統一的信用評價標準,建設全國信用信息管理平臺。根據合同履行、投訴處理、日常檢查和街道意見等情況,采集相關信用信息,實施信用綜合評價,依法依規公開企業信用記錄和評價結果。依據企業信用狀況,由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授予信用星級標識,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強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政府采購等方面的應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物業管理行業信用管理制度,不僅是行業健康發展的要求,也是更好發揮物業服務作用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共包含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健全業主委員會治理結構、推動發展生活服務業、規范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強化物業服務監督管理等6個方面內容,對提升住宅物業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總體思路是強化黨建引領、推動物業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健全行業監管制度。
《通知》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物業管理工作的領導,推動物業管理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加強智慧物業管理服務能力建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物業智慧管理服務水平。規范維修資金使用和管理,加大維修資金歸集力度,優化維修資金使用流程,提高維修資金使用效率。提高維修資金管理機構專業化、規范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