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鞏固深化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清理和優化執法事項,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執法事項一律取消。健全權責清單制度,依法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城市管理執法權力和責任清單,公開職能職責、執法依據、處罰標準、執法程序、監督途徑和追責機制。
同時,各地要認真落實《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規范執法資格管理,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認真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制定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統一執法文書格式文本。
要加強現場執法管理,嚴禁隨意采取強制執法措施,杜絕粗暴執法、過激執法,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規范執法信息公開,提高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要改進執法方式,全面實施“721工作法”,即70%的問題用服務手段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手段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手段解決。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領域信用監管,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在提升服務質量方面,通知要求拓寬與群眾交流渠道,通過微信公眾號、市民服務熱線、開展“城管體驗日”活動等多種方式,及時了解群眾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建立城管進社區工作機制,依托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促進城市管理服務下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