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發布《關于嚴格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和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 ( 以下簡稱 《通知》),要求規范中等職業學校考試招生行為、學籍和資助管理工作,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嚴格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嚴禁注冊“雙重學籍”。
在規范中等職業學校考試招生行為方面,《通知》要求深入實施“陽光招生”。各地要加快建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平臺,做到統一填報志愿、統一辦理錄取手續、統一注冊學籍。要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職責,建立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及時向社會明確告知招生信息公示網站。
同時,《通知》要求清查辦學資質。建立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年檢制度,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中等職業學校管理信息系統并結合線下審查,對中等職業學校辦學資質進行年檢并公示。對年檢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學校,縮減其招生計劃,暫停新生學籍注冊,直至停止招生;對不具備中等職業學歷教育辦學資質的學校和未經辦學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要堅決取締招生資格。
對于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通知》要求及時注冊和維護中職學生學籍信息,嚴禁注冊“雙重學籍”。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幫助部分學業困難學生按規定在職業學校完成義務教育,其在未完成義務教育之前,嚴禁中職學校為其注冊中職學籍。中職學籍系統與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籍信息重復的在讀學生人數不納入中職招生和在校生人數統計范圍、不納入中職學生資助預算資金的測算基數。嚴禁在中職學籍系統為普通高中、技工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在籍學生注冊學籍。
在加強中等職業學校資助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嚴格把好資助申請關。申請中職學生資助的學生必須是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在校生,非全日制、非學歷教育、學籍異常的學生不得申請中職資助。與全國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系統中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學生學籍信息重復的學生不得申請中職資助。
此外,還要求嚴格核查資助名單。教育部將定期開展中職學生資助名單與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技工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信息核查比對工作,并通過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向各地各校下發查重比對名單。各地各校要逐級逐人開展核查,確保每位受助學生在籍在校,及時刪除不符合資助條件的受助學生信息,堅決杜絕重復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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