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主體登記確認制若干規定》于近日正式施行。對于正在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浦東新區來說,規定施行對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借鑒國際商事通行規則,將高頻備案事項改為自主公示事項。如市場主體修訂公司章程或內部高管出現人事變動等情況時,以前需要向登記機關辦理備案。規定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市場主體登記聯絡員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法律文件送達接受人”等相關高頻備案事項改為“市場主體自主公示”事項。
按照規定,市場主體在設立或事項變動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一網通辦”平臺向社會公示有關信息,無須到登記機關備案。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陳彥峰說,這一變化在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登記自主權的同時,也規范了市場主體的公示義務,強化了市場主體的誠信自律意識。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此前開展的“一照多址”改革試點,規定固化了相關改革措施并加以推廣。浦東新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的市場主體在住所外開展經營活動的,可備案多個符合條件的經營場所,不需要另外辦理營業執照,實現了“一次申請、一本執照、多點經營”。
規定還創設“以托管機制為抓手、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為改革和市場主體的發展壯大提供有力支撐。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新說,市場主體登記行為從行政許可走向行政確認在充分尊重企業主體自治權利的同時,也強化了市場主體自己的責任,強化了事中事后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