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關于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推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的基本原則是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
政府定標準:對于《甘肅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事項信用承諾制審批負面清單(2022年本)》(以下簡稱負面清單)以外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和審批事項,有關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以法律法規設定的標準作為準入承諾標準,分行業分領域分事項研究制定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實施所涉及的審批事項信用承諾內容和標準,向社會公布并完善辦件平臺操作流程。各市州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要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結合實際,逐項確定信用承諾制審批類型,做到“清單之外可承諾”。
企業作承諾:對符合標準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和審批事項,由企業自主選擇并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信用承諾,向社會公示后,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
過程強監管: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項目推進過程的監管,督促企業履約踐諾,明確監管重要節點和相應監管要求,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納入“一網通辦”平臺實行動態監管,并將相關的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等監管信息與“一網通辦”平臺同步共享。
信用有獎懲:按照“誰同意承諾、誰負責監管、誰負責驗收”的原則,有關部門對照信用承諾和標準依法依規對項目組織驗收并兌現獎懲,通過驗收的項目方可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要督促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懲戒。
《意見》提出,此次改革主要面向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逐步向審批類、核準類項目延伸。2022年底前,各級各部門信用承諾制配套措施健全、操作規程明晰,“一網通辦”平臺進一步完善,企業投資備案類新開工項目全面推行“一張圖”審批。2023年6月底前,負面清單以外審批事項信用承諾制辦理率達到6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