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特殊食品經營環節監管,規范特殊食品經營行為,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安徽省特殊食品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于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共六章三十二條,分別從總體要求、經營資質、經營行為、標簽說明書和廣告、監督管理等方面,對特殊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和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進行了梳理、匯總和明確。
《辦法》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新頒布的《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精神,要求特殊食品經營企業應依法配備與企業規模、食品類別、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
《辦法》體現了“智慧化+信用化+網格化”監管的最新要求,創新實施特殊食品經營主體信用承諾制度,鼓勵特殊食品經營者通過自我對照、自我評價、自我承諾的方式參與特殊食品專區專柜誠信經營活動,提升特殊食品經營及專區專柜管理水平,充分發揮經營主體自律作用。
《辦法》結合安徽實際,總結了自2020年以來安徽省特殊食品專區專柜經營提升行動中,在專區專柜規范、科普宣傳教育等方面積累的經驗,提出了對不同類型特殊食品銷售場所設置提示牌的要求,比如規范了對食雜店等小微經營單位、對促銷區和收銀臺等臨時銷售特殊食品區域的設置要求等。
《辦法》的出臺對進一步規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特殊食品經營監管行為,督促特殊食品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具有重要意義。
為確保《辦法》落實落細,省局還印發了《辦法》的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安排部署,開展《辦法》的學習宣貫和培訓工作;結合《辦法》的實施,壓實特殊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和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職責“兩個責任”。制定了《安徽省特殊食品專區專柜誠信經營標準》,鼓勵各市組織特殊食品經營者開展信用承諾制度先行先試工作;制定了《安徽省特殊食品銷售專區專柜提示牌、消費及選購提示參考樣式》,統一提示牌等相關樣式,方便企業直接下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