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郴州市著力加強科研監督和誠信建設,在全國率先探索區塊鏈在科研誠信領域的應用,建設科研誠信區塊鏈平臺,堅持預防與懲治并舉,自律與監督并重,加速信用與區塊鏈的融合,用科技賦能信用。
一是完善工作機制,扎緊制度“籬笆”。成立科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和流程,聚焦科研誠信建設,以信用信息資源整合、構建新型信用監管機制等為重點,將科研誠信覆蓋科技項目管理、創新平臺建設的全過程。修訂完善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立項、驗收等全流程一系列管理辦法,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出臺《科技項目管理服務行為規范》,明確十種禁止行為及懲戒措施。
二是推進系統建設,筑牢平臺“基石”。聯合北京大學區塊鏈研究中心共同建設郴州市科研誠信區塊鏈平臺,引入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將科研項目中的各參與方均納入到科研誠信管理體系內,相關管理要求可編寫為智能合約自動監管,相關數據經多方共識后上鏈存證,使科研誠信數據具有防篡改、抗抵賴、可溯源的特性。同時,引入科研誠信評估模型,綜合利用區塊鏈上已存證的可信基礎數據,對各參與對象進行動態科研誠信評估。實現科研管理的數字化、智能化,構建涵蓋監管機構、科研單位、社會公眾三方參與的立體化科研誠信管理體系。推動與“信用郴州”等平臺數據共享,形成信用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行為限制或禁止其申報科技項目、收回項目資金等。
三是實施誠信承諾,撐起監督“梁柱”。在科技項目、創新平臺申報、評審、監督檢查、驗收等過程中,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評審專家等均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約定違背承諾懲戒措施。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科技項目監督檢查,組織專家對在研項目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按時整改到位,情節嚴重的終止項目實施并回收財政資金。將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行政審批納入信用承諾事項清單,推行“信用承諾+容缺后補”,允許外國人入境前采用承諾制承諾補充提交相關證明。
四是創新應用場景,共建誠信“大廈”。在監管部門部署區塊鏈節點,通過將監管規則編寫成智能合約,并部署在區塊鏈上,為監管部門提供追溯整個科研活動過程的有效監管渠道,實時監測鏈上的相關信息,對于不合規的業務可以有針對性地采取監管措施,建立起實時監管模式。下一步將深化與市場監管、司法、金融等領域的對接,拓展區塊鏈技術應用場景,廣泛應用于社會民生、智慧城市、基礎建設、數字制造、金融安全等各方各面,助力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