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南省長沙市財政局借助政府采購服務平臺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代理機構)開展信用評價,實現信用評價結果全市共享、實時更新,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提供參考。
據了解,隨著代理機構準入門檻的取消,代理機構數量呈現井噴式增長,長沙市代理機構數量也由最早的不足50家增長至目前的400多家。在代理機構數量激增的同時,部分代理機構法律意識淡薄,通過同質化的低價競爭,擾亂了代理市場秩序。同時,由于內部管理制度不到位,不注重法律法規學習和專職從業人員培訓,導致業務水平和服務水平不高,代理項目質疑投訴時有發生,嚴重地影響了政府采購質量和效率,破壞了政府采購的公信力。
為此,長沙市財政局通過科技創新賦能,以信息技術助力,積極推進政府采購代理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進一步促進代理機構規范化、專業化發展,提高政府采購代理活動的質量和效率,優化全市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長沙市財政局此次對代理機構的評價采取了“試點先行、逐步推廣”模式,通過分步實施,穩妥有序地推進,選取代理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數量前25名的代理機構,按照《長沙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先行開展信用評價工作,待評價體系完善后,逐步推廣至全市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分為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和專職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兩部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人、評審專家和供應商對照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日常評價,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結合日常監督管理和專項監督檢查情況進行監督評價,重點關注日常代理情況和項目代理執行情況,最后由政府采購監管部門綜合日常評價和監督評價結果,對參與評價的代理機構評定相應級別(好、較好、一般、差)。為確保信用評價結果落地見效,評價情況在“長沙市政府采購網”進行實時更新,并共享至長沙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同時推送至采購人及紀檢審計部門。
此次評價結果將作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實施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信用評價良好的代理機構,長沙市財政局將優化檢查頻次,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推薦采購人選取,評優評比活動列為優先選擇對象;對信用評價較差的代理機構列入重點檢查抽查范圍,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提醒采購人謹慎選取。同時,評價結果也可作為采購人選擇代理機構的重要參照,采購人只需登錄“長沙市政府采購網”即可獲知各代理機構信用評價情況,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擇優選擇相應代理機構。此外,評價結果還可以作為指引行業發展的風向標和紀檢審計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
據悉,長沙市財政局通過開展對代理機構的信用評價,進一步規范行業秩序,推進行業自律,盡可能地避免同質化、低質量的行業競爭亂象,進一步促進優勝劣汰,逐步改變“劣幣驅逐良幣”現象,營造出風清氣正、精修內功、積極向上的行業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