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適應科研誠信管理實踐發展,完善科研誠信制度建設,近日,深圳市科技創新局起草了《深圳市科研誠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擬對原有科研誠信管理辦法進行更新。《辦法》的修訂方向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科研信用信息數據庫,對申報單位、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參與人員、第三方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咨詢評審專家等相關責任主體參與科研活動全過程的信用狀況進行客觀記錄和評價。設立科研信用等級,具體劃分為四級,鼓勵守信行為、懲戒失信行為。
此外,《辦法》結合香港及國際慣例,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探索構建河套特色科研誠信監督體系。新增對區級科技行政部門、科技創新法人單位建立科研誠信工作體系的要求。同時,《辦法》還明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報材料”屬于失信行為,明確項目承擔單位在發生經營異常、停業、破產等導致對項目實施產生重大影響或者已不具備履行科技計劃項目能力情況下,未承擔項目管理和研發主體責任而產生不良后果的失信責任。
在細化信用修復規定方面,《辦法》確定信用修復的原則,申請信用修復的前置條件,以及信用修復的程序。
Copyright.(c) 2001-2020 www.goodexpo.com.cn All .rights. Resened. 中國質量信用網版權所有. 京ICP備17067088號-1 武漢網站制作